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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9-000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09〕103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生成日期:2009-08-17 公开日期:2009-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近年来,省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措施,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及时总结有关制度、措施的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以利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关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09〕103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9〕103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09〕71 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认真做好总结。同时,各地要提早做好准备,整理和完善相关文件、台账资料,迎接省安监局的检查。
请各地将书面总结和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局危化处,联系人:曹秋进,电话:85683117,信箱:5683117@163.com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
 苏安监办〔2009〕71 号
 
各市安监局:
近年来,省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措施,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及时总结有关制度、措施的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以利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关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
2、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执行情况;
4、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制度实施情况;
5、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完成情况;
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09]26号)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各地自查(即日起至九月底)。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对本地区有关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自查。自查阶段结束后,撰写工作报告,并准备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档案资料。
2、集中检查(2009年四季度)。省局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以各市互查方式进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和台账资料、抽查有关企业等形式。集中互查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专项工作的总结回顾,认真组织好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和总结。各市在自查阶段,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好所辖县(市、区)的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2、各地要以这次总结检查为契机,全面回顾和总结本地区有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要认真分析有关制度、措施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和缺陷,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3、各地要在全面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就本地区各专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分别撰写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各市安监局的总结报告,请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省局危化处。
联系人:李正宇,联系电话:025-83332373。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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