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1-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情况通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9-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09〕70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生成日期:2009-05-19 公开日期:2009-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2009年1-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情况通报
1-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情况通报
常安监〔2009〕70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9〕70号

1-4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统计分析情况通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2009年如下: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生产经营单位42438家,安监部门重点监控的高危行业单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共5388家,其中非煤矿山276家,占生产经营单位总量的0.7%;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428家,占生产经营单位总量的8.1%,其中生产单位543家,经营单位2885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684家,占生产经营单位总量的3.9%;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7050家,占生产经营单位总量的87.3%。
(二)检查、监督情况
今年1-4月份,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检查、监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803次、1669家,整体检查、监督覆盖率为3.8%,其中非煤矿山检查、监督18次、18家,检查、监督覆盖率为6.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监督410次、323家,检查、监督覆盖率为7%;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检查、监督550次、538家,检查、监督覆盖率为31.9%;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监督825次、790家,检查、监督覆盖率为1.8%。
(三)隐患查处、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共933条,实际整改897条,整改率96.1%,其中非煤矿山5条,整改5条,整改率100%;危险化学品87条,整改79条,整改率90.8%;烟花爆竹61条,整改60条,整改率98.4%;其他780条,整改753条,整改率96.5%。
今年1-4月份,全市重大危险源登记30家。截至目前,全市重大危险源448处,监控448处,监控率100%。
(四)行政处罚情况
全市共实施各类行政处罚47次,涉及到45家生产经营单位和4名个人。按处罚种类分:警告2次;罚款30次,累计罚款额11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次,没收0.6021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2次,涉及单位12家。按处罚对象分:非煤矿山1次;危险化学品35次;烟花爆竹8次;其他3次。按案件性质分:事前处罚43次;事故处罚4次。
(五)安全生产持证情况
全市共有特种作业人员9643人,通过培训持证人数为5582人,持证率57.9%;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2591人,通过培训持证人数为1502人,持证率5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2814人,通过培训持证人数为2114人,持证率75.1%。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一)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监督覆盖率较低。这不仅表现在全市整体检查、监督覆盖率低,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行业监督、检查的覆盖率也普遍较低。
(二)隐患查处的力度不大。全市隐患查处的数量不到千条。
(三)行政处罚手段单一、覆盖面狭窄。处罚基本还是财产罚为主,对行为罚和资格罚较少或没有。
(四)安全生产持证情况参差不齐,持证率不高。特种作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持证率较低,均在60%以下。
三、行政执法报表、备案情况
行政执法报表、备案情况有好的方面,但总体并不理想。
(一)好的方面
行政处罚统计报表:武进区、天宁区报送及时且比较认真;新北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报送及时;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2008年至今只有新北区向市局进行报备。
打非报表: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均能及时报送,武进区、天宁区填报比较认真。
1、未报送或未及时报送相关报表或材料
金坛市行政处罚统计报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以及打非报表均未报送;溧阳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打非报表没有报送;武进区重大行政处罚没有报送市局备案;新北区行政处罚统计报表和打非报表不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不及时;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没有报送,打非报表不全。
2、报送的数据不真实
通过比较行政处罚统计报表和打非报表的数据,以及比较报表的数据和我们实际调研的情况,可以看出有些上报的数据失真。具体表现为:有责令整改和处罚行为,但是上报的打非数据却为“0”;不同月份上报的数据重合,甚至重合到小数点后面4位数。
3、对有关文件的精神理解不透彻
在打非报表方面,打非报表所要求报送的是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数据,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数据无须统计和报送,如市民驾车闯红灯,虽为非法,但和安全生产无关,无须统计和报送。再如,某公司超载运输,与安全生产有关,则须统计、报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和行政执法培训,扩大检查、监督覆盖率,提高有关人员安全生产持证率。
(二)各辖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的报备工作,要明确职能科室和职能人员,原则上由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
(三)报备人员要认真负责,与业务科室加强沟通协调,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准确,打非报表的数据应包含行政处罚统计报表的数据。上报材料中有关人员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要注明。
(四)严格执行报送时限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第62条的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市局备案,报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常安监〔2008〕21号)的规定,行政处罚统计表应在次月的5日前报送;根据《转发〈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常安办〔2009〕3号)的规定,打非报表应于每周四17时前报送。今年行政执法统计报表报备工作将纳入对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考核。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