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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9-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09〕51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生成日期:2009-04-09 公开日期:2009-04-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省局转发的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09〕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09〕51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9〕51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
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相关部门:
    现将省局转发的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09〕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九日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
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安监办〔2009〕22 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本地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列为监管工作重点,认真分析形势,全面调查研究,在真正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二是认真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地要联系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结合“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克服监管盲区,防止出现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严格落实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企业切实遵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等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严格作业现场管理和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度,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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