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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9-000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09〕12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9-03-23 公开日期:2009-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常安办〔2009〕12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09〕12号

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公安、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要求和重点
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按照我市2008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重点是: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包括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险桥、沿河(湖)高路基等道路复杂环境,以及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相对缺乏的安全隐患(含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技术监控设备是否设置不完善、不合理、损毁、缺失等情况)。
二、认真组织排查,摸清隐患底数
各辖市(区)安委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按通知要求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辖区乡镇政府,认真开展排查,摸清道路安全隐患底数,并将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所在道路情况(包括路名、路号,行政等级,技术等级)、隐患地点名称(或里程区间)、所在行政区划、事故情况(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发生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隐患类型、隐患特征描述等。
三、建立工作机制,做好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在4月5日前分别向市和当地安委办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及整改方案。每月30日前上报排查治理进度,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上述所报材料应以电子文档格式按时上报。联系人:张耀忠,联系电话:85683116,邮箱地址:ZYZ69877@163.com。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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