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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对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9-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09〕41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生成日期:2009-03-16 公开日期:2009-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对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对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安监〔2009〕41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9〕41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对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对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对辖市、区安监局
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在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中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对各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作风先行,高效服务”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理念,努力形成“实干兴安”的工作氛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执行力,增强凝聚力,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二、考核内容
依据《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实施考核。
三、考核方法
市安监局成立对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单项与综合、定量与定性、日常与年度、监管工作与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办法:
1、依据《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指标(数据)等,对硬性指标逐项考评打分。
2、走访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听取工作意见;实地抽查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考核监管工作情况,掌握了解工作绩效等。
3、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相关责任的;发现有瞒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由于政令不通、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成绩排出名次,综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不含基数,下同)为一等奖,85分~90分为二等奖,80分~85分为三等奖;获一、二、三等奖单位为年度先进单位,由市安监局通报表彰、发奖牌,并给予适当的奖励。考核结果书面通报给所在地党委、政府。 
本意见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

 

辖市、区安监局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序号

工作目标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1

分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

5

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不得分。

 

2

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定本地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5

未制定本地年度工作目标不得分,责任书少签订1家扣 0.5分;未制订目标考核办法或未进行年度考核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长效管理考核考评扣2分。

 

3

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

5

未制定工作方案不得分;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工作不力,缺乏创新,工作效果不明显发现一项扣1分。

 

4

组织开展由安监局牵头的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时间和责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类台账,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10

①没有及时上报方案和汇报材料(数据)的有1次扣1分,此项3分;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此项3分;③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或隐患整改方案的扣1分,隐患排查制度、台账不全有一项扣1分,重大事故隐患未实行挂牌督办和及时整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有一项扣2分,此项4分。

 

5

加强对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红色企业年检查不少于2次,橙色、蓝色企业年检查不少于1次,经营企业检查面不低于50%

积极跟踪服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

25

①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或没有检查台账不得分,检查生产企业少1家次扣1分,经营企业检查面每低1%1分,此项10分;②发现1起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扣2分,建设项目审查程序少1项扣1分,此项5分;③发现有1家企业未落实相关经济政策扣1分,此项2分;④发现有1家生产企业许可证未及时申领或换证(变更)扣1分,发现有1家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及时申领或换证(变更)扣1分,此项3分;⑤发现有1家企业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扣1分,发现有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备案扣1分,此项3分;跟踪服务重点工程项目不及时、不到位的扣2分,此项2分。

 

6

按照分类监管办法,加强分类监管和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4

未实行分类监管和指导不得分。评估质量未达要求有1家扣1分,此项2分;重点行业企业未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有1家扣1分。此项2分。

 

序号

工作目标

分值

计分办法

得分

 

7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安全生产二级信息平台;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确认工作,监督企业加强危险源监控。

10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设施、资金投入不足、不到位的有一项扣1分,此项3分;二级信息平台未按规定要求建设、未配合市局信息中心做好组织操作培训、数据录入等工作扣4分,此项4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未及时进行备案,每发现一处扣1分,此项3分。

 

 

8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市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分解落实“打非”任务。

10

未按时上报上月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及有关备案材料的,有一次扣1分,此项2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规范的,扣2分,此项2分;未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不得分,此项2分;与市监察支队配合不协调、产生矛盾的不得分,此项2分;发现或群众举报查实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未及时有效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此项2分。

 

 

9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竞赛活动。

5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扣2分,活动信息报送不及时扣2分;配合总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不力扣1分。

 

 

10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安监部门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备案率100%

4

未开展演练扣2分,备案率每少2个百分点扣0.5分。

 

 

11

做好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执法统计工作;按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公布安全生产信息。

2

未按规定做好统计分析、信息发布不得分;未按月分析形势扣1分,统计上报不及时扣1分。

 

 

12

定期向政府和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加强上下工作联系沟通、部门工作联动。

6

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安监局内部管理有意见扣2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有一次扣2分;上下、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的扣2分。

 

 

13

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保证日常信息特别是重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2

未完成2009年度政务信息积分任务基数的不得分,迟报、漏报有一次扣1分。

 

 

14

认真执行会议通知要求,自觉遵守会风会纪。

2

未按要求参会、无故缺席不得分;会风会纪差一次1人扣1分,此项2分。

 

 

15

按照建设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五型”机关的要求,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真抓实干、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良好风气。

5

文明创建、机关作风建设走在前列;学习、工作环境面貌整洁优良、管理井然有序、团结和谐、政令畅通。有来信来访或政府组织评议或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有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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