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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监管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9-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09〕1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生成日期:2009-01-09 公开日期:2009-01-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全市安全监管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2009年度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监管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常安监〔2009〕1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9〕1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安全监管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2009年度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九日
 
全市安全监管2008年工作总结及
2009年工作任务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较好地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2008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投入和组织开展抗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隐患治理、“百日督查”和“迎奥运、保安全、促稳定”等一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177起,死亡340人,受伤1842人,直接经济损失2081.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8.86%;死亡人数下降23.94%;受伤人数下降22.0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5.84%。我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省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73.59%。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647起,死亡288人,受伤1823人,直接经济损失363.7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1.98%、27.27%、22.59%和35.69%。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72.91%。火灾事故491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280.5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46.34%,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2.21%。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3.3%。企业安全生产事故34起,死亡47人(建设施工事故死亡11人,冶金矿山建材企业事故死亡7人,化工企业死亡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37.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4.7%;死亡人数上升2.1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09%。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市年度控制指标的81.03%。常州市政府在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中获优秀等项。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监管,强攻薄弱,长效管理取得突破
2008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创建“平安常州、和谐常州”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市政府常务会议每个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逐级抓好落实。
按照市委范燕青书记关于“抓基层、强基础、强制度、强网络”的批示精神和王伟成市长提出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命题,围绕“突出主体、落实责任、创新监管、强攻薄弱”的工作思路,上半年,在分管市长的带领下,经过几上几下的调研论证,市政府于5月份出台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以及《关于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通知》等3个文件,通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市构建“三张网”,即: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内控网”,强化政府综合监管的“外控网”和满足日常监管及应急救援需要的“技控网”,使安全生产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网格化和数字化的要求,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实现全面好转”的总体目标。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和省局领导对我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家安监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作了报道。6月2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推进会,市各职能部门、各辖市、区及乡镇分管领导、全市安监系统近200人出席会议。
下半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着力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从明确乡镇(街道)的工作标准要求到机构队伍的建立配备,从辖市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帮助到市安委办对乡镇(街道)的巡查考核,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循序推进。市安委办从9月中旬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组织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辖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巡查考评组,按照《乡镇(街道)日常巡查考评细则》和《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分3次巡查考评了57个乡镇(街道)、113家企业。被抽查考评企业涉及非煤矿山、化工、机械、建材、纺织服装等各行各业。通过听取乡镇(街道)和企业的情况介绍、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查看提问、察看作业现场等形式,对乡镇(街道)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结果表明,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成效得到显现。一是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监督、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促进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事故隐患,推动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辖市、区普遍实行年度风险抵押和奖惩制度,市政府与各辖市(区)和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长效管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市财政每年预算150万用于考核奖励。二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得到加强。57个乡镇(街道)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乡镇监察执法中队也在逐步建立之中;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普遍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共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专职人员183名(其中有安全生产执法证的117名)、兼职人员100余名,解决了基层安全生产“有人管”、“管得住”的问题,装备经费有保障,办公设施、监察执法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逐步到位。乡镇(街道)辖区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委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乡镇(街道)对企业的督促和检查覆盖率也在逐步提高。四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也逐步提高,本质安全度有所增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得到加强,达标考核得到了企业的支持和响应,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安全生产例会、日常安全检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相关台账也正在日益充实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得到有效推动。各辖市(区)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以“安全月”为契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宣传挂图、标语横幅等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达标和标准化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大大提高。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了安全生产的“五个转变”,即:从围绕事故抓安全向依靠企业抓安全转变;从突击式检查向常态化管理的转变;从重事后查处向重事前防范转变,从压降事故指标向强化基础管理的转变;从单一部门行为向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联动转变。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隐患治理扎实推进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建立机制、巩固成果,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领导重视,制定方案。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安监、经贸、公安、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常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职责分工,市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市安委办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协调工作。各辖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非常重视。4月12日,市委书记范燕青对全市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连续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把各自的工作做好、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不能大轰大嗡,防止走过场。要锲而不舍,工作到位,要求严格,对于屡次督查而整改不到位的要公开从严处罚”。6月1日,市长王伟成在《常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突出主体明责任  创新管理攻薄弱》,提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责任主体的缺位,就是最大的隐患。”要求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做到“三个到位”,即企业法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到位,岗位操作规范化标准执行到位,有力推动了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突出重点,狠抓整治。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我市突出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突出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突出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注重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资金和方案,制订监控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予以公示。对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立即予以停产停业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百日督查,务求实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4月30日,我市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积极部署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为确保“五一”假期、常州旅游节及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明确督查重点和内容的情况下,迅速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百日督查工作。7月17日至7月2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对我市及武进、新北区进行了以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为重点的安全督查。9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和省安办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立即制定印发了《常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截至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结束,全市共检查23095家(次),排查出隐患43598条,其中一般隐患43534条,整改40792条,整改率93.7%;重大隐患64家(处),已整改完毕59家,尚有5家正在按计划整改。市级挂牌督办的50家重大隐患单位已整改47家,尚有3家正在整改之中。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中,全市共检查1021家单位,共检查出隐患2232条,发出责令整改书214份,整改率90.4%。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市建立了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档案名录和“一案一档”制度、隐患跟踪督办制度、常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等五项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各类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记录隐患所在的地区、单位、隐患类别、隐患基本情况、整治责任单位、整治措施、整治期限、整治计划和应急措施,对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市各级安监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信息的调度统计,市安委办积极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综合监管,形成合力,专项整治成果显现
危险化学品:一是严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统一编制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对化工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8号令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审查许可工作。二是严格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细化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红、橙、蓝企业的划分标准。对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行四级达标考核。三是规范“一企一档”工作。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基础档案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电子档”,逐步形成以文本和电子相结合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组织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基础档案管理观摩会,总结推广“镇、企安全基础管理档案”经验。四是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组织对全市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其中27家拟申报安全标准化的单位进行了预评估,选择10家有行业代表性的单位进行重点辅导。五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市政府安委会专家组化工专家深入企业和园区开展“化工专家现场咨询”,进行安全“把脉会诊”。同时,与公安治安部门联合开展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对全市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市安监部门按照对中石化、中石油和地方私营加油站属地安全监管要求实行分级监管,开展加油站专项检查;针对储存场所、槽罐车充装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重点场所不定期抽查。全市关停并转各类化工生产企业397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关闭任务。
非煤矿山: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排查治理2个重大隐患,整改率100%。汇编出台了《常州市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方案编写大纲》。省、市重点地区溧阳市露天采石场开采方案编制率达100%。同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市安委会建立由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城管等部门和烟花爆竹行业协会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落实各级 “打非”职责。全年共收缴烟花爆竹非法制品4071件(箱),会同公安部门销毁2921件;依法注销和吊销证照7张,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交通安全:公安交巡警、公路运输、铁路、民航、农机、交通、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强化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着力提高交通安全本质水平。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主的专项治理,对全市80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进行年度审查,集中对全市17家剧毒品运输单位进行逐家专项检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市公安、安监、交通、辖市(区)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协作联动机制,大力创建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全市报废淘汰变型拖拉机72辆、危险品运输车24辆、客运车辆3辆、不合格学生接送车85辆,清退不合格驾驶员74人。金坛、溧阳市和武进、新北区4个辖市(区)的2565条县、乡、村道全部落实了路长责任制。全市道路交通隐患整改共投入资金1.8亿元。道路交通达到国家甲等一级管理水平,公安部给常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记集体一等功。
建筑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重要时段和季节性气候特点,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迅雷行动”、“暖冬行动”等专项行动和系列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全市建筑施工单位多、建筑规模大、管理难度大、一线管理基础薄弱等特点,充分利用事故查处举一反三,积极组织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坍塌、深基坑支护坍塌、整体提升脚手架垮塌、起重设备装拆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等工作,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对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支模工程实行重点挂牌严格监控。积极实施“百、千、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行动计划,在“春风行动”中,全市共组织举办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班43场次,近2万人次参加了培训。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转场强制性保养制度,努力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10月以来,已对全市1416台塔吊、358台施工电梯和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产权登记、使用登记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提高了大型建筑机械本质安全度。市安监、建设、交通等部门积极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加强对“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先后组织安监、交通、质监、铁建办等部门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研和安全检查。年内还严格调查处理了“6.27”、“12.7”两起建筑施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消防安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市安委会下发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全面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和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市先后开展了“三合一”、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和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等专项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共出动检查人员10260人次,检查单位5652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2569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94份,《复查意见书》1637份。关闭取缔44家“三合一”场所;关停14家未经消防、文化、工商许可擅自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对1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目前,已有11家单位完成整改,4家单位自行停业,2家单位在整改之中,全市共投入整改资金1700余万元。由于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全年火灾事故大幅下降。为表彰近年来消防工作的突出贡献,市委、市政府授予常州市消防支队“龙城卫士”荣誉称号。
四、着眼基础,抓好培训,努力营造安全文化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把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严格执行培训制度,落实培训责任,建立奖惩机制。继续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复训工作;依法加强对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普训力度,进一步摸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台账。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教育培训“春风行动”,按照针对性、实用性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切实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加强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全市“三项岗位”人员培(复)训信息全部录入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制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全部采用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第二代身份证式IC卡。1-11月份,全年共开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资格培训班156期,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3877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4952人;由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组织的农民工培训超过10万人。
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市长王伟成连续3年于6月1日在《常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连续两年提出“十个一”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和组织有声势、有质量、有特色的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设立多个活动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全市人员流动密度大的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等主要活动场所,悬挂、张贴安全标语横幅和宣传挂图,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市总工会、公安消防、交巡警、建设局、教育局、旅游局、交通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广泛宣传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法规、防灾避难等安全常识,全市组织开展了141场次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六月欢歌唱安全》为主题,全市上下形成领导推动、各地互动、部门联动的浓厚氛围,面向社会开展安全服务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民工居住地的“五进”活动。全市累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0万余份;市安委会在市红星大剧院举办了“平安是福”专场文艺演出;由市总工会、建设局、安监局共同制作“百例事故百米长卷”开展警示教育、传播安全知识,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一致好评。宣传月期间,在全市组织了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工作,常州日报编发了专版,各大媒体和政务网站发布宣传信息300余条。
五、依法行政,完善体系,着力提高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细化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定了17种实用的行政许可文书。制定了《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及行政执法质量评议标准;统一规范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汇编下发了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基础台账,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月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手段和工作流程。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1-11月份,全市立案调查200起,实施处罚191起,共计处罚681万余元。其中,市级处罚289万元。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600家次,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102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11份。
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应急有预案、指挥有体系、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的工作目标,修订完成了《常州市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发布了市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等部门应急预案。各辖市、区也完成了相关预案制定编报工作。全市1242家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中重大危险源388家)编制上报了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由市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地区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组成的预案体系。完成了对全市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人员进行普查和建档工作,进一步整合全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建立了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体系,落实了各项应急措施,强化了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共进行应急救援演练150余场次,参与演练人员近3万余人,调集动用救援装备(设备)800余台(件),有效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联合处置能力。
六、改进作风,服务先行,紧扣中心实干兴安
深化一个主题教育。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以“实干兴安建功业 改进作风促发展”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着力提高机关“服务发展、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强化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能,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塑造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新形象。3月2日,市委范书记专门作了批示:“‘实干兴安,作风先行’非常重要。安全生产监管就是要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狠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8月6日,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关爱有加 支持企业克难求进”动员大会之后,深入学习范书记、王市长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动员大会提出的“送、减、控、创”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效能与作风先行,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指导原则,使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在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上,体现在提高自身素质和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上,体现在创新监管手段,为完成全年安全监管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上。全市安监系统把服务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结合起来,与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结合起来,与平安常州、法制常州建设结合起来,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确保服务、关爱和支持企业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两个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监管关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文规定三级监管权限,解决因改制、改革带来的企业监管主体不明而出现漏管、失管和重复管的问题。同时强化政府各职能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止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和交叉扯皮。二是推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为真正体现“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的指导思想,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把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指导企业抓好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指导高危企业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等。组织现场督查指导、专家咨询,促进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量化检查频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搭建三个服务平台。一是专家服务平台。分行业成立专家委员会,形成100人的专家库,让专家为企业查隐患、谋发展发挥作用。全年共组织专家300多人次为企业服务。二是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政务公开和培训,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市政府投资650万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暨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控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面、周到、便捷的服务和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坚持“平战结合、以平为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逐步形成具有常州特色和体系完善的三级监管网络。三是协会服务平台。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协会成员,健全了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在安全咨询、教育培训和专家服务中的自理自律作用,今年协会还创办了《常州安全生产》杂志。
落实四个服务到位。一是许可服务---履行职能到位。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真正做到一个门站受理、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今年,调整了中心窗口人员,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3人。把危化经营审批权限集中到窗口,只要窗口能解决的不放到部门内部,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主动服务---现场办公到位。适时到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办公,全力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今年先后多次到253厂、常隆化工、曙光化工、新东化工、江东化工、国际塑化城、中石化常州分公司、新亚化工等企业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帮助办理许可手续和年检换证工作。三是高效服务---简政放权到位。危化项目许可(新改扩)9个审批权已经下放了8个,并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等有关事项委托辖市、区安监局办理。印发了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手册,加强对权限下放后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四是跟进服务---排忧解难到位。全年共到企业办班20余次,培训数达18000人。同时,对高架路、体育会展中心、西(川)气东输管线、“两高两铁两站”等重点项目实行跟踪监管服务,帮助协调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做到项目进展到哪里,监督服务到哪里。
2008年在我国发展历史上是极不寻常的一年,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下,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相对稳定和持续好转的形势。市委范书记12月19日批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好成绩,四类指标同步较大幅度下降,实属来之不易。这里面凝结了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各战线、各岗位上同志们的心血和努力。”回顾一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四个方面的经验值得很好总结并加以发扬。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身体力行推动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政方针,思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全局的问题,“一岗双责”正逐步强化。二是坚持隐患治理和长效管理两手抓,并在体制、机制和方法上大胆创新,结合地区、行业和部门实际抓推进、抓落实,成效明显。三是部门之间和系统内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专项整治、重大活动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都较好地发挥了整体联动的作用。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机构、队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措施正逐步得到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差距,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一些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工作压力仍然很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不断完善和推行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实现长治久安的大目标。
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基础,创新监管、严格执法,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续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总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实现一个目标,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围绕一条主线: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延伸安全生产工作的“触角”,努力提升全社会及企业单位实现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抓好基层,夯实基础,使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再上新台阶。
实现一个目标:通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考核考评,严格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现安委会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压降较大和一般事故,持续减少事故总量,全市安全生产保持在平稳、可控状态。
具体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严格控制指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完善指标控制体系。科学分解安全生产的绝对控制指标和相对控制指标,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完善通报考评制度,坚持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和奖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定期公告、实时预警、巡查考评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为龙头,坚持“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政府、部门、企业、岗位,增强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心由控制事故转向预防事故、事后监管转向事前防范。
(二)完善责任目标考核。认真总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经验,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将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和重点企业,落实到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问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以及拖着不办、迟迟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结合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巡查和企业达标考评,将阶段性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有机结合,实行动态考核,严格奖惩兑现。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确保事故按期结案。
(三)强化两个责任主体。首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尽心尽力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事故频发的行业和企业、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严格问责,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职。其次,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增强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自觉保证和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改进安全基础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排查和治理隐患,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坚决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第二,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一)着力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以长效管理为主线,深入开展“基础建设年”活动。市和各辖市(区)要通过持续努力,认真抓好乡镇(街道)安监机构的编制、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四落实”。切实提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的装备水平,有计划配置安全生产执法专用车和执法监察装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和完善全市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乡镇(街道)要把监管网络向社区(村、居)延伸,推行基层社区、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划片包干的“网络化”管理。社区(村、居)要建立以安全检查员、安全信息员为重点的安全监管网络,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辖区内的各企业、村(居)委、公众聚集场所等。
(二)着力提高乡镇(街道)安监人员的监管水平。以抓基层、强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是从事安监工作需要始终着力的重点。要研究制定《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着力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格按照常办发〔2007〕54号文的要求,把好乡镇(街道)安监员学历、专业、年龄和能力等方面的准入关,完善乡镇(街道)安监队伍的教育培训机制,做到持证上岗。把安全监管的部分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统一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等基本程序,明确监管职责、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处罚依据以及处罚程序等规程,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规范和程序对属地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工作,实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按照《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的要求,通过达标考核,指导督促各类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改变安全生产与企业管理“两张皮”的现象,从抓企业基础管理入手抓安全,以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保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有组织、分阶段、分类型全力推进全市工矿商贸建企业和经营、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力争企业达标和标准化工作有新的突破。
(四)着力加强对长效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仍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长效管理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工作进度,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定期通报,认真扎实地做好做细各项打基础的工作。计划3月份,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交流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努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狠抓专项整治,努力实现高危领域本质安全
(一)危化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要通过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实现危化品从业单位的本质安全。一是要深入推行风险抵押、安全费用提取和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严格遵守从业标准,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推行自动控制、自动报警等联锁控制装置改造,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二是要突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管理,落实企业法人履职情况报告制度,严格内部安全管理。三是要抓好隐患排查,落实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和年检制度。重视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建好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的工作台账。四是要重视基础建设,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动达标考评。发挥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作用,实现危化从业单位安全监管的数字化。五是严格行政执法,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管的关系,继续跟踪服务列入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同时要严格许可程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企业懂法、守法、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批发、零售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严格烟花爆竹流通市场的准入条件,配合省局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换证工作;指导、监督各辖市、区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严厉打击“四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市场秩序;开展“百家明星零售店”竞赛活动。
 (二)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的专项整治。以开展“非煤矿山开采设计执行年”为主要内容,继续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矿山开采设计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现场分层开采、边坡稳定,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排水、供电和运输系统符合规范。按照非煤矿山排土场整治的总体要求,在限期内完成全市排土场排查、分类和数据库建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排土场主体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国土、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落实溧阳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工作,按期整改开采许可证核发的短期行为和炸药捆绑式收费等严重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督促矿山专业爆破公司加大安全管理和设备设施的投入,加快专业化爆破队伍建设,严格爆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深化冶金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组织对冶金企业主要装备安全状况、煤气防治、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专项安全监督检查。推进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工作。
(三)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深基坑工程、大模板和脚手架工程、大型施工设备事故、村镇建筑工程等6个方面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各类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脚手架、提升架、塔吊、大跨度高支模板及深基坑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对隐患严重、管理混乱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监督。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强化施工现场防灾安全管理,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实行周边环境评估、告知告诫、预警谈话、记分考核、“黄牌”警告等五项制度,依法强化对建筑安全事故的处罚与惩戒力度。严把塔吊吊装、挖掘机开挖、脚手架搭设以及临边洞口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关,坚决遏制高坠、坍塌、触电等事故的多发势头。开展联合执法,狠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重规范管理,重专项整治,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交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和港口、渡口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安交巡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对危桥险段、车流人流密集路段、主干道交叉路口以及近年来发生过重大事故的路段整治力度,突出行车秩序、道路设施和执法监管等重点环节,强化对专业客货运输车辆、旅游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和施工车辆等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市交通、安监、公安交巡警和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对铁水运输安全的监管职责,依法加强监管,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铁水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要继续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三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置安全护栏、封闭路口、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加强路面巡逻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提高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消防安全领域的专项整治。继续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消除和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强力推进五类场所的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合一”、“三合一”隐患整治,当地政府和各级消防、工商、安监等部门要严格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未能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坚决堵住产生“多合一”、“三合一”场所的漏洞,对过去火灾隐患整治中排查出的各类“多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要组织回头看,严防隐患回潮。加大“重大隐患、重点目标、重要场所”等“三重”单位的防控力度,进一步落实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类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加强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加大巡防力度,加强对“三吧”、“六小”场所和城郊接合部场所的安全检查,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实地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
(六)特种设备领域的专项整治。各级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旅游景点大型娱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酒店内设电梯的安全检查和整治。针对特种设备不保险,特种作业人员不专业和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市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执法力度,依法进行整治。要积极组织开展对施工起重机械、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简易电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起重等特种设备、附件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等方面的监管。安监部门要配合质监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的压力容器,特别是重点部位、高压中压容器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确保特种设备的稳定运行。
(七) 职业健康危害专项整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消除职业危害。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利用职业卫生专业社会资源,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管理、“三同时”审查以及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预防措施。突出重点单位的职业危害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遏制职业危害损害蔓延的趋势。突出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使用有毒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重点治理企业的作业场所监测率、接触人员健康检查率、保障职业性健康损害病患者治疗率。强化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督促企业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建立职工的职业危害档案,切实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笫四,完善监管手段,提高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建立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成并启动使用市一级平台,加快各辖市、区安全生产二级平台建设,初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应急救援管理指挥网络体系。二级平台建设要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年内建成。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逐步健全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建档,实施分级属地管理,建立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全市选择30家左右高危企业与市监控平台对接,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监控措施;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职责和监控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逐步构建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事故预警体系。在此基础上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电子信息系统,建成电子政务平台、信息传输系统、安全生产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数字化,应急响应网络化,调度处理联动化,应急预案集成化,领导决策智能化。
(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基础工作,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摸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危险程度、所在位置、监控措施以及周边环境等基础数据。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预案编制覆盖率达100%。强化预案演练,制定演练计划,提高预案质量,发挥预案作用,优化整合资源,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警;进一步整合全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预警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首先,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投入、人员编制、项目安排上给安全生产予以政策倾斜,把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重大危险源监控暨信息平台建设、安全生产专家费用、治理重大隐患等资金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投资计划。其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全社会投入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宣教培训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不断拓宽宣传教育载体,建立电视、报纸、电台、短信和网络媒体等多形式、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平台;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五进”活动,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办好“常州安全生产”杂志,组织编制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教材,开展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复工教育、“四新”教育、再教育等制度;依法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安全培训;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性培训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的管理,强化培训考核手段,加强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和互动式教学研究,提高培训教育机构的培训质量和水平。总结推广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经验,查找工作差距,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协会和中介机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咨询、培训服务。
第五,加强综合协调,认真履行安委办综合监管职能
(一)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一方面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经常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形成党委重视、政府负责、条块落实、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格局。另一方面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掌握工作主动权,为各部门的监管工作,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推进搭好平台。要定期召开安委会和联络员会议,坚持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通报、工作协调、整改报告、监督检查、综合分析等五项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建立完善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职业危害监管等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努力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提高执行力。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动态考核,加强过程控制,推进安全生产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借助各级安委会和各类联席会议的平台,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隐患整改、事故处理、领导交办、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部门监管的重点工作及时进行会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事故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坚持专项整治例会制度,定期通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 “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觉负责,群众积极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全市安监系统的工作力度。要把各级安监和乡镇(街道)安监站,包括具有安监职能的行业部门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传递压力,抓住重点,强攻薄弱。担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能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监管制度。在重大会议、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适时进行专项督查。全市安监系统要大力弘扬“负重开拓,实干兴安”的安监精神,广泛开展“作风先行,高效服务”的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的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超前服务,帮助企业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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