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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8-001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08〕32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12-02 公开日期:2008-1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入冬季以来,我市消防安全不容乐观,火灾呈明显上升趋势,仅11月份,全市就发生火灾45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死人数分别上升了18.4%,100%。从火灾原因上看,电气火灾、生活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从起火场所上看,住宅、物资仓储场所、厂房等地方发生的火灾居多。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常安办〔2008〕32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08〕32号

 

进入冬季以来,我市消防安全不容乐观,火灾呈明显上升趋势,仅11月份,全市就发生火灾45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死人数分别上升了18.4%,100%。从火灾原因上看,电气火灾、生活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从起火场所上看,住宅、物资仓储场所、厂房等地方发生的火灾居多。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将至,各类群众性活动增多,特别是当前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许多企业单位效益下降,有的甚至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带来消防投入减少,隐患整改不能彻底,隐性“三合一”增多,建筑功能改变等一系列的问题,不仅加大了消防监督管理的难度,而且诱发火灾事故的因素急剧上升,极易酿成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减灾就是增值”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搞好动员部署,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剖析冬季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切实将冬季防火工作落实到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本部门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推进冬防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逐级部署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努力实现减少一般火灾,防止重大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安排,突出冬季防火工作重点,加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消防安全治理、“三合一”建筑整治、农村防火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条逐项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并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加强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危害。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针对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一次对本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尤其要重点抽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同时,要督促、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事故多发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各地要切实落实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把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到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通过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治合力。同时,各地区要加强与森林防火部门的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在火险预报、火情动态等方面加强联系;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强协作交流;加强对林区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管理,严防发生山林火灾。
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化巡防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完善社会化大巡防机制,特别是要广泛发动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委会,抽调基层干部、公安民警、保安等精干力量,对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实行“网格化”巡防,要加大对相关区域的火灾高发场所、高发部位、高发区域的监督检查宣传和巡防力度,将厂房、生产企业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对一些停产半停产严重的行业和地区,要组织留守人员组成防火巡防队伍,确保巡防不放过一家单位,检查不放过一处火灾隐患,不断推动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两个关口”前移。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调整巡防计划和重点,把巡防的范围向城郊接合部延伸,积极发挥“流动消防站”作用,加大对重要场所、重点目标的巡防和宣传力度,提高火灾隐患的整改效能。
三是要加强城乡接合部、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近年来,城乡接合部、出租屋、小作坊、农村民房火灾事故呈多发态势,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妇女儿童、小作坊加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帮助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杜绝用火不慎、非法作业、小孩玩火的现象。同时,要严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
四是要大力抓好农村、社区防火工作。各地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与此同时,各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派出所要切实做好农村、社区防火安全工作,组织农民修理维护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容易致灾部位,清理、搬迁超量堆放的柴草垛,安排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巡逻,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加强对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消防检查和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抗御火灾能力,尽量避免和减少“小火亡人”等现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为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创造平安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要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在加强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消防法》的宣贯普及工作,特别要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新高潮,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一是要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各单位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好冬季灭火和疏散演练,利用内部的宣传载体对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真正让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教育部门要在寒假之前,指导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布置寒假作业等方式进行一次冬季防火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自救常识。各镇、村委会、公安派出所要特别关注冬季老年人死亡火灾多发、出租屋亡人火灾多发、儿童玩火引发火灾等现象,做好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把消防监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冬季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各地区要积极指导各行业、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各种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火救灾常识,要采取出动消防车,走村串巷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确保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大消防站开放力度,围绕冬防工作,通过开展针对性、趣味性强的主题活动,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组织居民、中小学生、单位职工观摩学习、操作体验,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吸引广大群众更自觉地投入到冬季防火工作中去。四是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通过开办专栏、专版、播放公益广告和火灾案例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要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基础建设系列活动,推进消防公益宣传的经常化、科学化和长久化,充分发挥消防公益宣传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等方面的效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火灾隐患、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不断促进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意识形成,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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