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8-000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08〕23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9-03 公开日期:2008-09-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9月9日起由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巡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的通知
常安办〔2008〕23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08〕23号

 

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9月9日起由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组组成
巡查分两组进行,第一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士庆任组长,巡查溧阳市、武进区、戚区,第二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叶国宁任组长,巡查金坛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巡查成员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监察、公安、总工会、安监局)和辖市(区)安监局派人组成(名单附后)。
二、日程安排
第一次日常巡查工作从9月9日开始到9月22日结束,每天巡查乡镇(街道)数视情况确定。九月份计划巡查15个乡镇(街道),具体日程安排附后。以后的巡查工作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巡查方式
1、听取汇报。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全面汇报。
2、查看台账资料。
3、查看现场。查看乡镇(街道)安监机构挂牌、办公现场等情况。巡查1个生产经营单位。
4、考评打分。巡查组成员对照《乡镇(街道)日常巡查考评细则》、《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汇总打分。
5、反馈意见。检查结束,巡查组与乡镇(街道)政府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由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长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检查方法。巡查组成员必须集中精力,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中途换人。
2、巡查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巡查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附件: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日程表(九月份)
 
 
 
二○○八年九月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