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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10243/2008-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08〕21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8-12 公开日期:2008-08-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6月是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认真筹划、及早部署、扎实推进,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于表彰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常安办〔2008〕21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08〕21号

关于表彰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8年6月是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认真筹划、及早部署、扎实推进,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下列单位获“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
溧阳市安委办
               天宁区安委办
               钟楼区安委办
               常州市旅游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总工会
               常州市消防支队
               常州市交巡警支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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