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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8-000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08〕3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6-24 公开日期:2008-07-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常安发〔2007〕8号)、《关于印发常州市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安〔2007〕16号)的要求,市安委会组织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单位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4个考核组,分别于12月3-7日,12月11日-14日对与市政府签订《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7个辖市、区人民政府和32个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常安〔2008〕3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08〕3号

 

根据《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常安发〔2007〕8号)、《关于印发常州市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安〔2007〕16号)的要求,市安委会组织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单位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4个考核组,分别于12月3-7日,12月11日-14日对与市政府签订《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7个辖市、区人民政府和32个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组在认真听取各地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各地区、各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和有关台账资料,抽查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综合评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辖市、区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未发生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火灾事故。其中溧阳市、天宁区各发生一起较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市公安、安监、建设、交通等部门认真工作,严格管理,加强考核,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矿商贸事故、建设工程(含交通建设工程)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三、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较好地完成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7个辖市、区中有5个地区达到优秀单位标准,有2个地区达到良好标准;32个与市政府签约部门中有多个11个单位达到优秀标准,21个单位达到良好标准。
(一)地区
优秀单位(5个)
金坛市人民政府
武进区人民政府
新北区人民政府
钟楼区人民政府
戚墅堰区人民政府
良好单位(2个)
溧阳市人民政府
天宁区人民政府
(二)部门考核
优秀单位(11个)
市卫生局
市旅游局
市交通局
市建设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供电公司
民航常州站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良好单位(21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农林局
市民政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市粮食局
市体育局
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炭地质局
常州市盐务管理局
常州烟草专卖局
江苏常州海事处
市供销合作总社
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火车站

希望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在新的一年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把“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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