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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对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8-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08〕6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5-24 公开日期:2008-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对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关于组织对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常安办〔2008〕6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08〕6号

关于组织对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
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101号)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目前集中整治工作已告一段落。按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2月10日至29日,具体时间和验收小组集中出发地点由市消防支队另行通知。
二、工作分工
第一组:新北区、钟楼区、天宁、戚墅堰区
组  长:周南平(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市规划局、工商局、建设局、消防支队各1人
第二组: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
组  长:林卫民(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市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消防支队各1人
三、验收内容及方法
(一)验收内容: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全市“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101号)为依据,具体内容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验收细则》(见附件)实施。
(二)验收方法:采取听汇报、检查台账和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每组从“三合一”场所登记册中随机抽取一个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文件、档案及相关资料,防止弄虚作假。
(二)各验收组要严格按照验收细则认真组织实施,既要摸清情况,找出问题,又要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将验收检查工作与当前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联系人:市消防支队支文伟,联系电话:13813575656
 
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验收细则》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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