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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比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07-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07〕20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12-18 公开日期:2008-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比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比的通知
常安〔2007〕20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07〕20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评比的通知

 

 2007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专项整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为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并为2008年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行业、直属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工作
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常安发〔2007〕8号文),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直属单位)2007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评比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研究部署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实行逐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实施全市安全生产总结评比表彰。
    市政府安委会负责对两辖市五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行业、直属单位)实施考核评比表彰。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地区、有关部门(行业)及安全主管部门、企业的安技干部、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地区及部门(行业、直属单位)
    1、全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安全管理台账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2、领导重视,工作落实。做到组织管理网络健全,责任制落实。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4、积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严格执行安全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整改等规定和制度。
    5、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宣传年”、“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等活动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积极落实市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富有成效。本地区、本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技干部持证率98%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6、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认真组织整改。各地区、各行业和危险性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订相应整改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积极参加省、市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取得名次或较好成绩。
    2、结合实际,扎实有效组织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排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方面有成效,事例突出。
    4、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5、在安全管理、检查、献计献策等方面有先进事迹和作出显著成绩。
四、评选表彰办法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直属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按先进个人分配名额抓紧时间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于2007年12月25日前将先进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参加年度目标考核的部门和行业不再另交年度总结,不参加年度考核的部门(行业)和直属单位请于2007年12月2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评选资格。联系人:都国前,联系电话:85683113。
    2、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安监、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市总工会审查筛选,评出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行业、直属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全市表彰奖励。
 
    附件:1、申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表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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