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971/2012-00001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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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机管〔2011〕55号 |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11-12-29 |
公开日期:2012-01-12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考核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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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常机管〔2011〕55号 |
一、考核内容
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工作实绩。
局机关内设机构考核,重点考核履行职责和内部建设情况,推动机关部门目标完成和效能提升。
二、年度考核的对象
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年度考核的组织、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年度考核
1.个人总结、填表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写出本处室或本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评语,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和改进提高的要求。机关正副职中层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的评语和考核建议等次分别由分管领导和党建联系点负责人签署。
2.述职、民主测评
(1)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班子主要领导对照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代表领导班子集体在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参加的考核会上述职述廉,并结合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领导成员进行书面述职。
(2)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及局属单位领导的考核,在考核会议上进行民主测评。其中中层领导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还需在局公务平台进行内部网上书面述职。
(3)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的考核小组组织安排。其中民主测评范围的掌握:局属单位中,原则上25人以下的单位,对全体人员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25人以上的单位,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4)社会化管理职工,由所在管理部门进行考核。
3.拟定等次、公示
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由组织人事处将民主测评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后(年度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权重各占50%),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
4.结果反馈、表彰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布,考核优秀及其他先进荣誉人员在年度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三)“优秀处室”的推荐
我局“优秀处室”的推荐名额1个。在局考核会议上,由各处室负责人围绕处室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内部建设情况,进行述职总结,由分管局领导、中层正职以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一名进行推荐。
四、年度考核的等次与奖励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可提高到20%。未完成规定年度培训任务或未按规定开展平时考核的单位,优秀等次人数比例降低5%。
(二)优秀等次人员要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应分别计算,不能混用。
(三)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优秀等次不得重复使用);对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人员中,平时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按最高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5%确定为优良,往年考核中对5%称职人员予以嘉奖的办法不再延用。
(四)机关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和与考核挂钩的地方性工作津贴。
(五)“优秀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一般应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创建先进的评选
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为局自行奖励项目,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一)评选对象: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局社会化管理人员;武警班战士。
(二)评选重点: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明单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道德讲堂”活动、“三个品牌”建设以及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方法:
1.先进集体的评选:
在听取各处室、单位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查看台账、座谈讨论等程序,由考核领导小组酝酿确定。先进集体的民主推荐,由局领导根据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投票推荐;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事先征求本处室、本单位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代表本部门、本单位投票推荐。不能同时推荐某处室同时为先进集体和优秀处室。
福隆汽修厂纳入先进集体的评选。
2.先进个人的评选: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部门推荐、平时考核和年度民主测评的情况研究决定。
(四)奖励: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费用原则上由本单位承担。局社会化管理人员、武警班战士的奖励由局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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