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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
索 引 号:014109971/2011-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1-11-24 公开日期:2011-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省各部委办厅局、直属事业单位,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科学有序推进“十二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政策精神,我局在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共机构是国家能源资源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消费者,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不仅可以减少公共财政开支,同时能够有效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推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表率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分四个部分:一是“十一五”工作回顾;二是“十二五”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三是“十二五”重点工作;四是保障措施。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一)节能工作主要成效

  1﹒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初步建立。2005年,省级机关成立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各级均建立节能联络员制度。2010年,省政府批准省管理局设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13个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被赋予相应职责和设立专门机构。2011年初,省政府建立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省长任联席会议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管理局,基本实现各司其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节能管理体制。

  2﹒公共机构节能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地方性标准》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四个实施细则。建立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送制度,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纳入了地方性法规统计体系。全省各地各级均制定出台了《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资源节约的意见》、《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几项具体规定》,制定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强化了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更加规范。

  3﹒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一是能耗审计有序推进。对43家省级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进行了能源资源审计与诊断,对17家单位用能情况进行评估,各省辖市开展能源审计222家。二是能耗分项计量与监测扎实推进。省、市公共机构分别实施能耗分项计量工程15个、22家和290家、106幢建筑。三是能耗数据初步掌握。每年定期组织能耗统计并梳理汇总,坚持抽查公共机构用能行为和管理情况,及时公示能耗状况和通报检查结果,公共机构能耗底数基本清晰。

  4﹒公共机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稳步实施。坚持举办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推介会,引导公共机构应用节能产品。各级公共机构应用太阳能、风能、地(水)源热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53个,开展节能改造项目130多个,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个,省级公共机构更换节能灯具4.7万支。

  5﹒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活动广泛开展。一是普及节能常识。创办节能《工作简报》,编发节能宣传手册,印发节能警示标识,引导用能、节能行为。二是开展节能活动。举办“节能宣传周”、“践行科学发展,推进绿色公务”论坛等节能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征文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营造了浓厚的节能氛围。三是加强节能培训。举办节能管理与技术、能耗统计等培训,提高了各级节能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能源资源消耗现状

  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到“十一五”末,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1075千克标煤/人·年,比2005年下降24.65%;人均水资源消耗量84.41立方米/人·年,比2005年下降30.4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4.04千克标煤/平方米·年,比2005年下降13.02%;公务用车平均耗油3586/车·年,比2005年下降6.09%;人均用电量2299千瓦时/人·年,比2005年下降9.06%。

  2﹒能源资源消耗结构。2010年,我省纳入统计的18555个公共机构总能耗236.38万吨标煤,省市分别为10.8万和225.57万吨标煤;消耗水资源1.85亿立方米,省市分别为0.11亿和1.74亿立方米。在消耗总能源中,煤炭占6.4%,电力占76.8%,油类占10.6%,气类占1.9%,其他4.3%。

  (三)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1﹒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共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还不是很强,对节约能源资源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知还不够深刻,科学的节能理念尚未树立。二是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专业人员缺失、管理范围覆盖不全,能耗统计手段较为落后,统计质量还需加强。三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与节能管理配套的资金保障、奖惩机制政策还不够完善等等。

  2﹒面临形势。“十二五”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一是我省总体上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更加凸显,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刻不容缓。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节能工作的基础差距较大,公共机构的用能特点和能耗结构各不相同,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客观存在,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整体发展、持续发展难度很大。三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政府节能速度和质量更加关注,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表率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节能任务艰巨。四是我省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政府不断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更广、水平更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的消费需求和节能减排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十二五”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坚持以管理制度完善为重点,以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为支撑,以节能宣传教育培训为保障,以监管节能制度措施落实为抓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科技等多种手段,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江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坚持政策激励、市场机制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引导公共机构自觉节能、依法节能;坚持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推动公共机构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科学的手段落实节能;坚持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措施有规划、有步骤如期实现。

  (三)节能目标

  1、到“十二五”末,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在2010年能耗基础上分别下降不低于15%、12%、15%。

  2、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计量监测考核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

  三、“十二五”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严格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继续推进既有建筑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实施配电、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广泛应用先进高效的节能产品、设备和节能技术,积极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推动建立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

  2、扎实推进附属设施节能。全面梳理和盘点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食堂、锅炉等重点耗能附属设施情况,强化公共机构附属设施用能管理。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推广高效换热设备等节能产品和技术。推进公共机构食堂灶具等节能改造,广泛采用高效节能灶具。力争5年内建成30个绿色数据中心和实现80%公共机构食堂应用高效节能灶具。

  3、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大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节水型器具、高效节能灯具、节能与新能源公务用车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工作力度,推进公共机构实施现有用水器具节水改造,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节水型食堂清洗设备使用率均达到80%。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节能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公共机构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达到100%。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5年内达到50%,并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车辆。坚持每年组织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定期发布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信息和名录。

  4、广泛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树立一批节能单位典型。“十二五”期间,推荐一批公共机构参加国家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在全省创建500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5个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县(市、区);积极开展节水型机关、学校、医院创建活动。同时,大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十二五”期间,每2年评选表彰一次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2015年底,评选表彰一批“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管理部门。

  5、努力构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遴选、鉴定、试用、推广机制,促进和支持国有自主产权、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产品和材料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将节能产品和节能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高节能产品和设备在公共机构的应用比重。建立节能产品、技术、经验等信息交流服务平台,推介和扶持一批有资质、力量强、信誉好的节能服务机构。

  6、大力加强节能基础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修订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方法和折算标准,改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统计、传输、分析和报送手段,提高节能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建设,制定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和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以及节能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规范引导公共机构落实节能措施和目标任务。逐步实施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公务用车单车百公里油耗限额等强制性节能标准,约束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资源行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节能管理业务培训和能力考核,力争5年内完成5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并逐步实行节能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节能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真正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促进节能工作组织体系、政策措施和能力建设得到有效落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本系统节能管理监督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确保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节能工作有部门管理、有专人落实。要逐级定期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节能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要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作,开展贯彻《节能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情况检查,促进公共机构依法开展节能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资金投入,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公共机构实施能源合同管理财政补贴和节约资金奖励措施,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管理机制;加强与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实施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审查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与环保、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构建用科学的体制机制共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节能规章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问责制,开展节能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监督办法,加大节能管理考评力度。坚持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全面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节能制度建设、节能工作开展等情况,并定期组织年度节能工作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定期进行内部公示,并逐步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督查,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四)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强化节能意识。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推广和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宣传节能典型。采取工作研讨会、知识竞赛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信息交流,激发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热情。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印发节能减排科普读物,促进大中小学生树立良好的节能观念。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重点在省、市党政机关开展“能源体验日”活动,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方式,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厉行节约,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营造节能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节能。

  附:“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主要指标

  附件:

“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5年

指标属性

  人均综合能耗

下降15%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下降12%

约束性

  人均水资源消耗

下降15%

约束性

  高效光源使用率

达到100%

约束性

  高效节能灶具使用率

达到80%

预期性

  节水型器具使用率

达到80%

预期性

  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达到50%

预期性

  建设绿色数据中心

30

预期性

  完成节能管理业务培训

5万人次

约束性

  说明:1﹒约束性指标是在规划期内确保实现的目标任务;

                   2﹒预期性指标是在规划期内的期望发展目标,通过努力力争实现;

               3﹒节能业务培训指标中含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培训人数;

                          4﹒规划期内,还将在全省公共机构创建节能示范单位500家和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县(市、区)5个,以及开展节水型机关、学校、医院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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