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机管〔2011〕31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行政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行政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行政中心资产移交、清查,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保值增值,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现将《行政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芦水忠
副组长:周林法
组员:韦丽、周以沈、华阳
二、清查范围
行政中心筹建所形成的资产,完成行政中心电梯、空调系统、消控中心、配电间、地下车库、门卫等资产清查工作。
三、方法措施
1.资料收集,通过对行政中心筹建的招标合同文件进行整理,收集汇总资产的详细资料,分类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设备招标合同文件目前在房管处存档)。
2.资产清查,清查要做到全面、完整、准确,根据资产信息进行现场察看核实,对在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汇总上报清查结果(清查需行政中心管理处安排人员配合)。
3.根据清查结果,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做好清查资料的归档保管。
主题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通知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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