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机管〔2011〕30号
自2006年10月市行政中心正式运行以来,由于原行政中心筹建处人员变动,行政中心筹建所形成的资产未能及时办理移交,原机关房产公司改制剥离资产划转还有几项工作至今尚未办结。为做好行政中心资产移交、清查,推进原机关房产公司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划转工作,建议成立局资产移交、剥离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分别成立“行政中心资产移交清查”工作小组,及原机关房产公司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划转工作小组,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推进资产管理达到“三个更加”,即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技术更加先进,管理责权更加清晰。
一、局资产清查及剥离资产划转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李沛然
副组长:刘贤生、芦水忠、周林法
组员:韦丽、周以沈、张彤光、华阳
(二)主要职能
负责行政中心资产移交清查、核实及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划转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一)局行政中心资产移交清查工作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芦水忠
副组长:张国华、周林法
组员:韦丽、周以沈、华阳
2.职能区分
主要负责行政中心资产移交、清查核实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由资产管理处牵头,行政中心管理处及原筹建处相关人员配合。
3.主要工作
完成行政中心电梯、空调系统、消控中心、配电间、地下车库、门卫等资产移交清查工作。
4.方法措施
资料收集、移交,现场察看、核对,入账、资料归档、备份。
(二)局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划转工作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刘贤生
副组长:芦水忠、周林法
组员:韦丽、张彤光、周以沈
2.职能区分
主要负责企业改制剥离资产划转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房地产管理处办理剥离资产划转工作,做好产权过户和资产管理工作。
3.主要工作
一是对地处健身路、杨柳巷、项家花苑的三套出借住房的办理,二是对荆溪人家3期中涉及到的两处房产问题,三是其它需协作的未办事项,拿出可行性方案,商讨解决办法。
三、几点要求
1.围绕局中心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2.原则上每周组织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须变更的,由牵头部门负责通知或视情况组织临时会议,协调处理解决疑难问题;
3.力求通过此项工作,使资产管理资源配置合理、利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管有力,实现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相关人员。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通知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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