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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情况通报
索 引 号:014109971/2009-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09〕2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2009-08-05 公开日期:2009-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在《关于做好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常办发〔2009〕25号)文件下发后,我局就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并着手整改。
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情况通报
常机管〔2009〕21号
 

 

常机管〔200921

 

 

行政中心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范燕青“任何环节都要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行政中心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上半年,行政中心组织召开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会上分析了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提出了做好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的十项要求;市委秘书长常青到会作重要指示。

会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常办发〔200925号)文件,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好的单位及做法

(一)好的部门和单位

市委办、政协办、组织部(干部档案室)、统战部、保密局、机要局、发改委(信息中心)、经贸委、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房管局、园林局、安监局、物价局、粮食局、外事办、接待办等。

(二)主要做法

一是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二是能明确本单位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分工、处室归口及义务消防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三是能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个别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不力,部分同志安全防范和消防意识淡漠。具体表现为:

(一)极个别单位不仅没有参加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而且不能及时传达和学习文件精神,甚至分管领导都不了解会议及文件精神。

(二)有些同志不能做到随手关门,财务室、资料档案室及计算机文印室也出现此类情况,部分同志在下班前将整串钥匙留在门上(每年发生100多起)。

(三)个别单位的安全管理重要部位虽然安装了红外防盗报警装置,但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没有将其设置在防盗报警状态,失去了应有的防范作用。

(四)少数同志吸游烟、乱扔烟头,缺乏起码的消防安全意识(因乱扔烟蒂而引起的火警隐患8起,其中1起将办公室内的贴脚线烧毁1.5)。

(五)少数驾驶员经常把汽车停放在地下车库的消防箱边、疏散通道及防火卷帘门下,严重违反《消防法》。部分驾驶员在行政中心大院内违反限速规定,开快车、急转弯、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埋下了安全隐患。

(六)个别单位没有对聘用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出现私接乱拉电线,使用微波炉、电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七)少数同志不能按照《行政中心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的规定主动刷卡,不能按照《行政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自律公约》规范言行,损坏了机关形象。

 

 

二○○九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机关事务管理  市行政中心  安全保卫  情况通报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0985印发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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