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编〔2009〕72号
关于同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增设 车辆管理处并增核行政附属编制的批复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增核局内设机构及行政附属编制的请示》(常机管〔2009〕11号)收悉。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你局增设车辆管理处,为你局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处长1名、副处长1名。同时增核你局机关行政附属编制17名,用于接收常州市人民政府汽车队部分安置人员。该17名行政附属编制今后随所接收人员的自然减员而相应核减。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主要职责: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接待用车服务、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机动用车服务;负责市级机关驾驶员(包括四套班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以及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四套班子在内车辆的事故理赔处理、保险理赔、年审代办等日常管理。 特此批复。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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