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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市级机关积极参与我市第二个“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08-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08〕4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2008-09-18 公开日期:2008-09-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9月22日第二个“城市无车日”,围绕“人性化街道”的主题,我局组织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积极参与无车日活动。
关于市级机关积极参与我市第二个“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常机管〔2008〕41号
 

 

 

关于市级机关积极参与我市

第二个“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922日,是我国第二个“城市无车日”,我市将在这天围绕“人性化街道”的主题开展无车日活动。活动当天7001900,南大街、公园路将被划作无小汽车区,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以及消防车、急救车等特种车辆开放,其它机动车禁止驶入。

市级机关要充分认识我市开展“无车日”活动,对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改善交通状况,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城市道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需求、建设和维护费用,降低城市运营成本和节约能源,减少城市空气污染等的重要意义。

机关工作人员要在活动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一要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带头响应倡议,切实抓好落实,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得驶入无车区域。二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引导,提倡停驾私家车,换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进一步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车辆管理  公共交通  活动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8印发

共印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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