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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民宗准许字〔2011〕第3 号
索 引 号:014109963/2011-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宗准许字〔2011〕第3 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11-05-13 公开日期:2011-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民宗准许字〔2011〕第3 号
常民宗准许字〔2011〕第3 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民宗准许字〔2011〕第3

 

  新北区佛教协会 

(单位)申请 设立新桥镇修善寺   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范围: 组织举办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的捐赠;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许可期限:无。

 

  

 

 

一一年五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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