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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简报2011年第29期
索 引 号:014110253/2011-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2011-12-01 公开日期:2011-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简报2011年第29期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简报2011年第29期

 

“中心”党工委组织贯彻“七一”重要讲话

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辅导报告

109日,“中心”党工委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沈建钢教授到中心,围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辅导。沈教授从中国共产党九十年发展中的三件大事、三大成就,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大政方针等三大方面对 “七一”重要讲话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他还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主要精神,重点讲述了市委、市政府在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未来五年的总体要求,以及我市全面推进的八大重点工作。沈教授的辅导报告,思路清晰、事例翔实、语言精练,使听课人员耳目一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誉,为今后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七一”重要讲话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明确了重点、开拓了思路。

“中心”机关及窗口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听课。

 

积极开展联审会办  真诚服务保障房建设

929日下午,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召开了服务保障房建设施工许可阶段联审会办工作推进会议,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民防局、消防、气象局、地震局、综合窗口和建设工程图审中心、房投公司等单位的驻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或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这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涉及的各单位就推进联审会办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会上房投公司就各个环节向有关单位进行了咨询,各单位都详细说明认真指导,并做出了服务承诺。

一是承诺审批服务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对于保障房建设这类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阶段只需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所有机关窗口提供快速优质服务,涉及下属单位的将主动联系协调。如地震局承诺协调安评机构缩短地震安全性评价出报告时间。

二是按政策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等收费。为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为常州老百姓办实事好事,对于保障房建设施工许可阶段办理行政审批或服务需缴纳的各种费用,原则上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是提前进行业务指导。各窗口单位在会上对房投公司进行了业务指导,及时宣贯一些新的政策规定,避免返工影响工期。如314公安部对消防提出新要求,墙体防火材料必须达到A级,要注意采购合格产品;101施行新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单位要及时提醒设计单位,避免按老标准设计防雷设施而导致审核通不过。

四是拟开展综合验收。马小平处长提议,保障房建设竣工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综合验收,减少房投公司向多个部门申请验收的工作量,并能大大压缩事项办理时间。

最后大家讨论了开展联审会办的具体办法,今后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服务,即按这种模式进行联审会办,涉及施工许可阶段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尽最大努力服务企业、方便企业,以实际行动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城管局窗口推出行政审批“四好”服务

    城管局窗口加强行政审批效能建设,推出审批“四好”服务。一是“交流好”。利用办件受理、现场踏勘的机会,与办事企业进行当面交流,帮助办事者充分了解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程序,避免办事者在办事过程中走弯路。二是“办事好”。以创优服务品牌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特别是在市容审批方面,将工作流程再整合,再优化,力争与联办部门做到“无缝衔接”,使受理的审批件能提前的就提前,必要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态度好”。以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为目标,进一步细化服务规范,树立窗口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窗口工作人员都能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以微笑迎接每一位办事者,以过硬的业务素质、扎实稳健的作风、热情周到的服务,着力营造明礼诚信、优质便民的服务氛围。四是“事后服务好”。对现已办结未竣工的在建主要项目,窗口开展跟踪服务,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和后续事项有关情况并及时沟通,要求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宣传、警示、告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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