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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08-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苏政发〔2008〕78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8-08-26 公开日期:2008-09-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省有关部门清理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规范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2项。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
苏政发〔2008〕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清理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规范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2项,自200891日起执行。

对取消和停止征收的5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政府性基金(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末级项目口径统计为101项),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对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平稳过渡、规范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妥善解决。

列为规范调整的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通过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形式另行公布。

 

附件: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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