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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单位规划
索 引 号:014110253/2005-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行服党[2005]11号 发布机构: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2005-04-29 公开日期:2005-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提出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单位规划
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单位规划
常行服党[2005]11号

市级机关党工委:

    根据市文明委《2005年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市级机关党工委常机党发[2005]25号文件要求,结合行政服务中心自身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 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此,特制订2005-200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全市工作大局,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个人全面发展的要求出发,积极推进“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在优化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形象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达到“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要求,实现“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的“中心”建设宗旨。

二、创建目标和工作重点

根据中心创建工作实际,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结合《2005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目标是:常州市市级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年度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而展开。一是以弘扬“常州市民精神”,推进“两个率先”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塑造人民公仆的新形象;二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和“创三优、促三加” 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与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中心”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文明机关工作进行领导、督促检查和考评。领导小组由顾全栋任组长,杨德超、施绮任副组长,马小平、杨志斌、巢友福、蒋建平、吴小金、苏常、任夷芳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督查处,由马小平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精心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市文明委的有关要求,针对“中心”的特点,精心拟制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并逐级细化阶段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制订年度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各党支部要根据“中心”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整个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3、创新机制,提高水平。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探索的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崭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深化创建成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4、“两创”结合,相互促进。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学习型机关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中心”广泛开展标准化窗口、文明窗口、学习型窗口和学习型个人等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使文明单位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总之,我们将按照市文明委、市级机关党工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保证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努力形成上下同心协力、各方齐心共创文明单位的良好局面,确保“中心”2005-2006年度文明单位建设目标的实现,为我市“两个率先”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

2005年4月29日

 

 

主题词:文明单位  创建  规划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5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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