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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行政服务中心2005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05-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05]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05-02-02 公开日期:2005-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范运作,提出该调整意见
关于对市行政服务中心2005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10号

关于对市行政服务中心2005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好政府窗口形象。根据常政办发(2003)100号文件精神,现就2005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1、选派原则。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窗口工作。同时,要注意把优秀年青干部放到窗口进行锻炼,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2、选派条件。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是本单位公务员,年龄5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熟悉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具备综合业务能力,掌握电脑操作。对设1人的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配置一名中层干部;设2人以上的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构成中要配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窗口负责人。
  3、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为1年。窗口单位要求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应与“中心”及时沟通、协商,并填写《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商调表》,经“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在每年的二月份底前完成,三月份“中心”组织上岗培训工作。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窗口工作人员。
  二、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不变,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由“中心”管理。工作人员在“中心”期间,党、团组织关系转“中心”,党员年终统计仍由原单位统计。选派期满后,由“中心”对其表现作出鉴定,存入档案,并作为今后使用提拔的重要依据。
  2、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将通报各单位。
  3、窗口工作人员因不能胜任窗口工作,“中心”下达调换通知后,派出单位应立即调换。工作人员因工作表现差、有违规违纪行为由“中心”作退岗处理。
  各窗口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在二月初前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有关人员调整事宜。

  附件: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商调表

○○五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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