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处室:
根据常人发[2004]92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继续完善和做好全省200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和完善干部实绩考核以及做好“中心”2004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今年年度考核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顾全栋,副组长杨德超、施绮、马小平,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由各党支部推荐窗口负责人1名。
二、考核对象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及其它人员)
三、考核内容
依据市人事局下发的《总体评价标准》(附件1)为主要考核内容,年度考核既要注意兼顾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更要突出工作实绩。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比例
根据市人事局规定,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4个等次。由于受年度考核奖励名额限制,“中心”将对年度工作表现较为优秀的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表扬奖励。
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按规定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
确定嘉奖人数,按规定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8%。
确定“中心”表扬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7%。
优秀、嘉奖、表扬三项奖励不超过总考核人数的30%。
五、考核方法和步骤
为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客观公正性和准确性,改进和完善定性与定量,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结合常行审[2003]19号《关于重新修订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元组织实施。
“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与第二党支部分开,由施绮同志具体组织实施。
推荐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考核互评、奖励等次候选人的推荐等工作由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工作人员自己填写。
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核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推荐窗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附件2)。
第二步:认真搞好个人总结。工作人员要根据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认真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窗口负责人要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主管领导评鉴意见(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内对本窗口工作人员签署意见,窗口负责人的主管领导评鉴意见(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由督查处负责填写。
第三步:开展互评和推荐奖励人员。依据《总体评价标准》,每个工作人员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网上公布)和各自掌握的工作实际等情况,按党支部为单元填写《年度考核互评表》(附件4),根据互评情况,由窗口负责人填写《优秀、嘉奖、表扬工作人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
第四步: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在工作人员个人总结、互评和窗口负责人推荐优秀、嘉奖、表扬工作人员候选人基础上,督查处将基本情况汇总后,提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等情况。
六、考核时间安排
12月10日进行动员部署。
12月10日下发《2004年年度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总体评价标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推荐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互评表》、《优秀、嘉奖、表扬工作人员候选人推荐表》等材料。
12月20日前各窗口负责人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互评表》情况,填写《优秀、嘉奖、表扬工作人员候选人推荐表》提交督查处。
12月27日前各党支部将签署意见后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收齐后交督查处,督查处做好汇总等工作。整个考核工作力争在2005年1月10日前完成。
七、几点说明
(一)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部署。
(二)对平时不能按要求认真考核、受到过“中心”通报批评及经查实有投诉情况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及嘉奖等次。
(三)关于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说明:
1、凡参加“中心”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考核奖由原单位发放。
2、被确定为“中心”表扬的工作人员,奖金由“中心”发放。
3、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 ,“中心”的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减半。
4、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考核奖取消,并作为退回原单位处理。
(四)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发送原单位备案。
附件1 总体评价标准
附件2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推荐表
附件3 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4 年度考核互评表
附件5 优秀、嘉奖、表扬工作人员候选人推荐表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ΟΟ四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年度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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