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认真对照“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和政协提案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整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04-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行审 [2004]14号 发布机构: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2004-05-01 公开日期:2004-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发展,制定该通知
关于认真对照“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和政协提案反馈的意见,切实加强整改的通知
常行审 [2004]14号

 

 

各窗口、处室:

为切实转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结合“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反馈的意见和市政协198号提案精神,“中心”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如下6条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窗口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真正做到人人明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精神,明白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操作规范,明白落实行政许可法与改善投资环境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审批的法制观念,高效便民的服务意识和求真务实的工作理念。与此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衔接工作,有关处室要重新梳理一遍现有的审批事项。涉及到《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国务院、省再次发文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取消并做好相关调整工作;对仍保留在审批大厅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二、积极推行标准化窗口建设,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窗口服务质量的高低和运作顺畅与否,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实施窗口标准化建设,量化、统一、规范窗口建设标准,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公正、有效地对窗口工作作出评价,有利于把窗口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此,要把标准化窗口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管理来抓,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不达标窗口取消评季度先进窗口的资格。同时,要把标准化窗口建设与窗口所属部门对窗口工作的支持、授权等等相联系,作为实施量化考核的一条重要标准。围绕标准化窗口建设,要强化3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现场管理。除继续实行每日三次指纹考勤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外,要坚持每周巡查评讲制度,发现问题限时纠正。二是强化工作纪律,实行“四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严禁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严禁工作时间听音乐;严禁非“中心”工作人员进入“中心”玩电脑。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1)扣发当月考核奖金;(2)通报原单位,并作退回处理。三是强化办件质量的督查,每周对窗口办件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协调,确保不拖不误,群众满意。

三、积极推进审改,完善操作机制。为了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一部分窗口在审批中“只收不理”和“两头受理”现象,或窗口部门内部处室间互相推诿扯皮,踢皮球,让群众“走山东路”的问题,经与市软环境治理中心商定,由市监察局牵头,“中心”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处、体改办、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对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重点督查,与部门共同研究,如何进一步形成合理的操作流转机制,减少审批环节与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与效率。

四、切实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为使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定》落到实处,要不断探索创新新的审批方式,年内要重点抓好3条:(1)根据《常州市行政许可证件集中年检年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4]22号)精神,在对年检年审项目清理的基础上,明确集中年检年审的具体项目、操作流程,确保集中年检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2)要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的内容与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准备再增加5个告知承诺制项目,同时探索在基建审批项目中实行告知承诺制,尽量减少申办人的麻烦,简化手续,给申办人带来更多的方便。要不断探索新的审批方式,拓宽便民服务渠道,进一步给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的行政服务。(3)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操作流程。对各类审批项目,要完善和规范审批环节、操作流程,办理过程中的先后次序,在大厅醒目的位置标出,使申办人一看就明了,减少申办人的盲目性;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审批的,要明确主办窗口和主办单位的责任,避免多头受理现象;同时要增设导批导办咨询服务项目。

五、完善综合代理服务窗口建设。为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今年年初,“中心”出台了《关于强化综合代理服务窗口建设的通知》(常行审[2004]7号)。“综合代理服务窗口”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代理服务:一是无偿代理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和辖市、区上报项目;二是无偿代理市体改办、旅游局等8部门和未进审批大厅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三是无偿代理孤寡老人、残疾人所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四是代办申请人需要办理的房地产、自来水、用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户口迁移等手续;五是接受申请人自愿委托全程代理有关审批及服务事项;六是设立“查讯服务”,加大咨询服务的范围与内容,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行政服务。

六、进一步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坚持每天发放社会评议表,每周对评议情况进行分析,广泛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有关处室每月至少要走访了解10户以上办事者,了解和倾听被审批户的反映,及时改进工作,纠正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三是要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社会监督员队伍,从多方面、多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上述整改措施,望各窗口和处室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ΟΟ四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评议  提案  意见  整改

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04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6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