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处室:
根据常行审[2003]14号《关于实施标准化窗口建设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中心”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窗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中心”在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中的特殊作用,把“中心”建设成勤政、廉洁、便民、高效的一流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特制订“中心”。
一、实施标准化窗口建设的意义
标准化窗口建设是“中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窗口服务质量的高低和运作顺畅与否,直接影响“中心”的运行效能和政府的形象。实施窗口标准化建设,量化、统一、规范窗口建设标准,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公正、有效地对窗口工作作出评价,有利于把窗口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升“中心”在市民中的形象,有利于“中心”的管理目标和窗口的工作目标更好地融合,有利于促进“中心”窗口的全面建设。
二、标准化窗口建设的主要内容
标准化窗口建设的主要内容共分四大类二十二条,具体标准如下:
(一)各类展示标准(20分)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除大厅展示统一制作的窗口单位名称标牌外,各窗口应备有并展示:
1、标有工作人员单位、姓名、照片的三角桌牌。
2、审批事项的《办事须知》,内容包括: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件类别。
3、复杂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流程图。
4、项目审批的政策依据,服务对象《告知单》等。
5、服务对象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以及需要提供的各类相关证件、批件、票据等的样本或范本。
(二)接待服务标准(20分)
6、着装整齐,有制服的应着制服上岗。
7、接待主动热情,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文明,举止礼仪得体。
8、审核材料熟练细心,解答咨询及时准确、一次完成。
9、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项目服务指南、窗口联系电话以及需填写的有关表格、合同、项目告知单、评议卡、投诉电话号码等。
(三)窗口环境标准(20分)
10、各项办公设备运转正常。
11、资料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台面地面卫生整洁。
12、不在窗口吸烟、吃零食及大声喧哗;不串岗聊天;不擅自离岗。
13、不上网玩游戏或观看娱乐节目。
14、不安装与办事事项无关的其他软件和程序,外部计算机不得加入“中心”内网。
(四)办件质量标准(40分)
15、严格按照《“六件”分类管理》和《“六制”办理制度》规定操作。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能即收即办;需检验、审定、现场勘查等不能当场办结的,能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并能对承诺时限进行合理缩减;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应按联办件办理,实行并联审批;属于上报审批的,窗口单位能抓紧审核,积极转报;不具备审批条件的,应书面答复服务对象;做好办件的信息反馈工作,提前办结的项目能及时通知服务对象;确保即办件的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期内办结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16、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程序人或受件人必须对办件负责到底,主动做好上下环节衔接工作;
17、实行办件责任追究制,错办、漏办、延期办理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8、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专人负责、跟踪服务。
19、实行项目办理登记制度,及时进行登记、统计,统计资料完整准确。
20、能做好窗口工作信息和部门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反映部门和窗口有关方面的情况。
21、部门重视窗口工作,授权到位,没有“只收不理”和“两头受理”现象;按规定选配窗口工作人员。
22、无违规违纪事件和吃拿卡要现象。
三、实施方法
1、标准化窗口建设要贯穿于窗口工作的全过程,落实于日常服务工作的始终。
2、标准化窗口建设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达标窗口。达标窗口才具备被评为季度先进窗口的资格。
3、标准化窗口建设与窗口负责人值周巡查制度相结合,窗口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值周巡查组对照标准打出当周各窗口分值,每季度汇总一次作为季度窗口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4、此意见适用于:市各部门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的所有窗口。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 标准化窗口 建设 意见
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督查处 2004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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