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67286401/2012-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积金[2012]4号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生成日期:2012-01-17 公开日期:2012-0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我市住房公积金2011年管理工作成果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
常公积金[2012]4号

  

2011年工作总结
  二○一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制度推进快,管理服务优,民生保障强”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推进年专项活动,及时有效实施贷款政策的调控引导,努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全面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12月底,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0.5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9.03%,同比增长25.26%,提取住房公积金21.69亿元,同比增长5.86%,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率53.48%;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24.16亿元,归集余额达到110.34亿元。
  实现新增开户单位2557家,完成预定计划的196.69%,同比增长58.43%,实现增人扩面114317人,完成力争目标的163.28%,同比增长31.09%。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3万户28.63亿元,放贷金额完成年计划的114.52%,同比增长19.59%,累计放贷190.47亿元,个贷余额达100.39亿元,已累计帮助全市11.42万户家庭实现购房1244.78万平米。年末个贷率达90.98%,个贷资产优质率100%。
  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1162.6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3.36%,增值收益率1.11%。提供全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261万元,累计提供总额达到3.53亿元。
  二、取得主要工作成效
  1.业务发展大跨越。年度增人扩面数量实现倍增,首次突破11万人大关,预计年底达到11.2万人,比“十一五”期间年均扩面6.14万人增长82.4%;年度资金归集额跃上新台阶,一举突破连续多年归集额不足30亿元的徘徊局面,首次突破40亿元关口,预计达到40.1亿元;归集、贷款资金规模首超百亿元,累计归集金额达到223亿元,年底归集余额达到110亿元,累计个贷总额达到190亿元,个贷余额达到100亿元。
  2.优化服务大提升。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先后开办了周六便民服务、午间延时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网上服务厅和短信服务平台等,职工对服务的时间节点和办理方式选择更加灵活;二是改善服务环境,通过重设服务流程指示牌,改造服务等候区、增设电子宣传屏等,实现了服务窗口的亮化、优化和形象化;三是增设服务网点,钟楼办事处年内实现对外服务,戚区办事处获准设立,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点网络化格局基本形成。
  3.住房保障大作为。年内两次实现省内率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自住住房的倾斜政策支持。在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加大的背景下,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比增长19.59%,其中首套房贷款户占比89%,比上年同期上升6个百分点。当年上缴全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达到8200多万元,同比接近翻番。连续第三年住房公积金对职工的民生保障资金投入达到50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居全省第二。
  4.规范管理大成效。强化基础管理,内控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从人员管理、责任追究、服务考核、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等五方面新增内控文件11个,编印包含105项文件43万字的《住房公积金文件汇编》一本;对包括各受托银行在内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窗口业务流程进行调整,颁布实施印章管理办法,规范业务用印行为,简化用印手续,精简业务用印章48枚;管理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列入部门考核的2项全市重点督查工作、9项部门综合考核目标、26项内部重点任务全部提前完成。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围绕目标化管理,努力开创归集扩面新局面
  1.健全扩面目标管理体系,扩大制度覆盖面。实行扩面责任分解,年初市管委会向中心下达了本年度扩面目标,并明确目标考核要求。中心积极推动各辖市(区)、银行和乡镇等部门扩面签约活动,其中武进、金坛和溧阳相继把增人扩面工作列入本地区年度重点任务。中心与24个镇(开发区)签定了扩面目标责任。加强扩面动态跟踪,通过与市总工会协调,建缴住房公积金成为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重点类考核项目。加强与统计、社保等部门的企业信息共享,建立了2.4万多家重点扩面目标企业滚动信息库。全年发函联系企业7300家,走访400家。实现新开单位2395家,同比上升62.7%。
  2.明确催缴重点目标对象,提高资金归集率。一是加大催补缴力度。对月缴资金20万元以上企业实行定期汇缴提醒,对连续欠缴3个月以上企业加大催缴力度,每月催补缴联系对象达到180多家企业;二是加强资金汇缴托收力度,通过规范托收签约要求,全年新增托收签约单位近2500家,全市已签约托收单位达到8080家,且托收成功率提高到92.82%;三是做好基数调整工作,通过及早制定基数调整预案,对2000多家企业实施基数调整培训,协调财政统付单位基数调整方案,使今年全市基数调整的参调率达到95%,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月缴存额同比增幅达到15%。四是妥善处理职工投诉,加强政策宣传,向全市1万多家企业44万多职工寄发政策宣传手册。敞开职工投诉渠道,通过网上平台和接待来访,共受理投诉举报近300起,通过加强行政调解力度全部妥善处理。
  (二)围绕保障性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
  1.实行差异调控,及时满足职工融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要求,中心先后两次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全力支持自住性购房贷款申请,对首次公积金贷款和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贷款申请实行了“保底数、增额度、延期限”三项支持政策,二是引导好改善性购房需求,对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高了贷款利率和首付条件;三是坚决遏制投资或投机制性购房需求,年初即按规定停止受理三套及以上贷款申请。在政策调控的同时,又针对职工贷款难的实际,一方面加强全市资金计划安排,优化办理程序,加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与发放,另一方面加强与商业银行协调,在信贷规模控制下优先发放组合贷款,放款周期从最长3个月压缩到1个月内。另外还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由原来的8家增加到现在的9家。
  2.实行分类管理,切实加强贷款风险防控。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以贷款业务流程中“审批、发放、担保”三项环节为风险控制重点,以中心管理处室、置业担保公司和受托银行为风险控制对象,明确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行为:一是全面加强贷款条线管理力度,按照“政策统一、审批集中、审贷分离”的要求对分中心和办事处受理贷款业务过程中的流程重新设计,岗位重新设定,权限重新分配,明确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特殊事项的办理流程,确保贷款审批的例外事项全面受控。二是强化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管理,对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出了“明确银行归口部门,承办人员准入备案、业务系统集中授权”等3项要求。三是细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明确中心办事处,置业担保公司和受托银行之间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制定了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6项操作流程,提出4项工作对接时间节点。四是严格执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规定,确保贷款资产安全。贷前认真审核开发企业信用条件,严格把握预售期房贷款项目准入的工程进度要求。同时切实加强贷后逾期资产管理,年末全市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02%内,资产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三)围绕安全性目标,全面建设风险防控网络
  1.推动信息系统安全升级。按照现有信息系统性能升级与网络安全统筹兼顾的原则,首先是加强信息安全建设,通过引进外部专业化安全服务商,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风险评估;落实硬件设备需求、采购和管理责任,建立定期安全巡检制度,组织实施巡检12次,整改问题点34个;清理数据库数据访问权限,通过与市房管部门协调,完成老职工售房系统数据的移交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数据库访问权限的专属性。其次是开展信息系统升级准备,通过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功能需求和选定技术解决方案后,编制完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可行性报告,为明年系统升级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第三是拓展网络服务功能,立足于远程便捷服务的功能定位,完成了网上服务厅和短信服务平台两项软件开发任务,在上线试运行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网上服务厅点击率18.67万人次,办结业务1664笔,短信平台提供服务6万多人次。
  2.主动实行内外双重监督。我们注重内审防控作用,扩大内审对象,从市区业务处室扩大到分中心和各办事处,加大稽核频率,组织开展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的各类抽检达到5600笔;实施重点专项审计,在开展常规内审工作的同时,还分别开展了成本费用支出专项审计和托收汇缴业务等专项审计7次,提出12项审计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强化财经纪律的制度约束,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心财务报销规程和资金划拨规程。在加强内审的同时,我们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我们的主动密切配合下,顺利实施了市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联网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及时完成了审计问题整改,获得审计部门的高度认可。
  (四)围绕精细化理念,大力夯实内部管理基础
  1.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我们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一是以承担的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课题研究为契机,梳理完善各类制度。出台了《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派遣员工管理办法》等14个管理类文件,并编印《住房公积金管理文件汇编》和《2010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汇编》各一本。二是大力推行操作标准化。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发动各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操作全程排查,在筛选总结出53项业务风险点的基础上,按照“一项管理制度,对应一项操作规程”的要求,中心制定了127个管理类及业务类操作规程,涵盖了业务、服务、管理、监督和惩防等多方面。通过制度与规程的对应,提升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管理的规范性,使住房公积金合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三是完善岗位职责。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一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的制约关系,每个员工与每项业务的办理都在受控中。
  2.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考核,对去年竞争上岗的20名相当科级干部,严格按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规定,从个人总结述职、广泛开展测评、个别征求意见、考核等次评定四个环节实行试用期考核。根据推进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组织考察,群众测评和领导研究决定,新提拔四名相当副科级干部。二是开展员工培训。组织了3轮有220多人次参加的各类人员培训。从理论讲课、专家授课到实景模拟,不断丰富培训形式,从单位文化、服务礼仪到专业知识,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全部窗口服务人员经考核合格实现持证上岗。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年初召开全年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约大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由中心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业务、行风、廉政”三合一年度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实施管理责任考核,对管理不达标的部门和员工及时落实考核责任,年内对1名中层负责人和2名员工给予了行政处分。同时,中心还十分注重思想教育工作,先后组织了廉政建设报告会、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围绕满意化标准,全面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我们以实施文明创建为抓手,从环境、服务和监督三方面强化行风与效能建设:一是改善服务环境,我们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场所的外部环境进行了集中提升,一方面加强硬件投入,加快钟楼办事处建设进程,在天宁办事处增设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查询终端等设施。另一方面加强软环境建设,我们的968891服务电话今年已答复政策咨询5.86万条,网上答复咨询5200条,在服务量上升的同时,职工咨询问题的3日答复率达到99.4%。二是增加特色服务,今年先后开办了服务窗口中午延时服务、网上预约服务和周六便民服务等。通过预约为职工上门服务150多次,午间延时接待职工办理各类业务4600多人次,组织员工262人次开展39期周六便民服务,接待职工达到2000多人次。三是注重行风监督,我们通过外部行风评察员暗访、开展窗口服务满意率随访、监察部门定期抽访三种形式开展行风监督活动。全年共组织行风评察员开展暗访10次,提出53项整改点并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窗口满意度调查2060人次,总体满意率达到99.87%。
  在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窗口普遍开展的服务创优活动,获得了上级部门和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中心各办事处的多名员工收到职工留言、来信或锦旗表扬。中心受住建部委托承办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培训班,并组织了全国110多个城市的200多人参加了服务现场观摩。中心还作为行业唯一代表参加了全国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并交流发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先后受到了住建部、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心还有三名员工先后获得了市五一劳动奖章、市道德之星和市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
  2011年,我们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增强风险防范,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对接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行政推动力,中心还需加强与城区政府部门工作协调,尽早把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列入城区各政府部门的目标责任;二是对商业银行的住房金融协调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面对房地产宏观调控下职工购房商业贷款“门槛高、负担重、申请难”的实际情况,中心还需增强与商业银行的工作协调,加快组合贷款的放款节奏,满足职工群众住房保障的刚性需求。三是中心内部分支机构“三统一”的执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按照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要求,中心还需加强单位文化培训,加大管理考核,提升部门执行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