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情况核查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96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现对常州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情况核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对象
2011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2011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1050元;最低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140元,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930元。
3.缴存比例。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作调整,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0%;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
4.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同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5.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仍为15%。
(三)调整时间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四)调整步骤
1.各缴存单位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以下简称受理点)拷贝基数调整相关数据信息。
2. 各缴存单位按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填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位职工。
3.各缴存单位携带填录好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最好以U盘形式)到受理点进行基数调整。
4.各缴存单位携带U盘到受理点拷贝调整后的职工清册进行核对,并在6月30日前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受理点,不返回或逾期返回均视作单位已确认处理。如有差错,单位应到受理点重新调整。
5. 各缴存单位按调整后的基数汇缴2011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各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前,应先汇缴2011年6月份及补缴之前欠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核查
(一)201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本次调整基数时,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验审手续。
验审内容为查验核对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社保缴纳情况等信息。
(二)各缴存单位应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携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和《201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到受理点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核查。
(三)各缴存单位在缴存情况核查和单位登记证验审的同时,要认真核对本单位职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发现职工个人信息不准或有误,要及时提醒职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修改。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单位操作,各缴存单位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站(www.czgjj.com)下载相关政策文件、业务指南及表格。
四、金坛市、溧阳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参照本通知要求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一、调整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1.领表:6月1日—6月10日;
2.填表:6月1日—6月14日;
3.返表:6月15日—6月24日;
4.核对:6月27日—6月30日。
二、受理地点:各单位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以下简称“受理点”)。
在市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到原汇缴银行参加调整;在交行汇缴的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北区办事处参加调整;在各分中心汇缴的单位,到各分中心指定的受理点参加调整。
三、缴存基数
最高缴存基数为11050元;最低缴存基数: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140元,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930元。
职工的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0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各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收入。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四、缴存比例
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保持不变。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各为10%;各类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根据自身条件,在各10%—12%的范围内确定。
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仍为15%。
五、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缴存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见分进元)。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见分进元)×2
六、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
1.申请缓缴和降比的条件。
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降低后最低不得低于5%。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2.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2010年度经审计的单位会计报表及《劳动情况表》;
(3)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3.审批程序。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公积金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七、操作步骤
1.领表。单位携带U盘到受理点拷贝基数调整相关数据并领取《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2.填表。单位填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3.返表。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受理点进行基数调整和单位登记证验审:
(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最好以U盘形式);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
(4)201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核对。单位携带U盘到受理点拷贝调整后的职工清册进行核对,并在6月30日前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受理点,不返回或逾期返回均视作正确处理。如有差错,单位应到受理点重新调整。
5.完成调整。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并按调整后的基数汇缴2011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八、注意事项
1.单位领表前应先汇缴2011年6月份及之前欠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一旦领表后不再办理本单位的职工帐户转移、封存、销户等各类涉及单位汇缴人数变动的业务,待基数调整完成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采用电子表格形式,单位拷贝和报送需携带U盘。单位填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时,不得更改表格的格式、顺序和初始信息。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应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网上基数调整程序
1.网上注册。
单位带《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网上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妥并盖章)到中心受理点办理网上注册。操作流程为:
单位申请→受理点审核→受理点输入单位代码并核对信息→单位设置密码。
注:单位注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才能登录常州公积金中心网站(www.czgjj.com)进行相关业务的操作。
2.基数调整。
(1)操作流程:
下载数据→填报基数→上传数据→查看结果
(2)流程说明:
下载数据:单位用户登录→点击“网上业务办理”→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文件下载”,将基数调整文件保存到本地电脑。
填报基数:打开该基数调整文件(Excel),输入新的工资基数,并保存。
上传数据:单位用户登录→点击“网上业务办理”→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文件导入”,选择该基数调整文件,并保存→点击“数据提交”→中心接收并审核
查看结果:单位登录后点击“网上业务提交”→点击“提交业务查询”,查询中心审核结果。若通过审核,单位可按新基数汇缴;若被退回,单位应查明原因后进行修改,并按以上流程重新操作。
注:实行网上调整的单位还需到受理点办理单位登记证验审手续。
十、住房公积金托收程序
1.单位到受理点领取《托收协议书》和《付款授权书》;
2.单位按要求填报并盖章确认后送交受理点;
3.受理点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系统并打印《托收信息确认书》;
4.单位签字确认;
5.公积金中心按协议约定办理公积金托收业务。
十一、下列相关材料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站(http://www.czgjj.com/)查阅下载:
《关于开展常州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情况核查的通知》;
《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住房公积金降比(缓缴)申请表》。
十二、如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的同志联系:
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处 刘建顺 88117233
公积金中心信息管理处 戚维田 88127020
公积金中心新北办事处 钱林成 85161790
市建行营业部 王杜杰 86632288-8108
市建行化龙巷支行 黄伟宏 86606148
市建行怀德路支行 潘雯静 86852150
市建行清凉路支行 马伟华 88872517
市建行延陵路支行 孙 依 88136277
市建行新北支行 方 贞 85106783
市建行戚墅堰支行 张灵燕 88773240
市工行元丰支行 龚华萍 88113971
市农行营业部 刘俊萍 88160122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降比(缓缴)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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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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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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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积金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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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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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缴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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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月缴存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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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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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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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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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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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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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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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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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B-001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QR-B-003
二○一一年度
住房公积金单位代码: 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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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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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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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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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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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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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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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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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用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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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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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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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缴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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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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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对上述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确认核查表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若有不实,本人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如须说明请另附资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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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点
核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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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签定劳动合同人数:
2011年6月公积金缴存人数: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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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由单位填报,核查记录由受理点核查后填报。
2、单位用工情况和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按单位《201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报,公积金缴存人数按2011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填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QR-B-002
单位名称: 公积金代码:
调整年度: 本年度缴存比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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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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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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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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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每月
应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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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月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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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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