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工作总结
二○○八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全面实现市政府30项重点项目的相关内容为重点,全力推进扩面工作,难中求变,难中求进,采取多项措施支持住房消费,促进住房保障,确保资金安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保证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30项重点工程的完成,全面实现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5.08亿元(含结息),完成年计划的112.57%,同比增长27.44%,累计归集123.66亿元,归集余额达70.94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2.54亿元,提取率50%;新增开户职工6.4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7.82%,同比增长25.83%。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132户18.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1.66%,同比下降18.26%,累计发放111.41亿元,个贷余额达64.2亿元,个贷率90.5%,年末个贷逾期率0.00008%。
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5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77.27%,同比增长65.96%,增值收益率达到2.41%。
二、主要特点
(一)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原有归集、贷款、提取三个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体系,强化住房保障功能和归集扩面考核力度,制定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制订了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相配套的归集、贷款、提取三个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还颁发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等3个文件,对归集扩面、监督检查等进行规范;此外,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政务公开等列入了市政府考核。
(二)扩面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得到了市人大、政府、政协及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市人大、政协先后到我中心调研,并在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依法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建议》等4个建议提案;市政府制订颁发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常政发[2008]136号),对全市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列为上市企业初审条件,武进区还率先把缴存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规范文本。通过努力,全年扩面6.48万人,同比增长25.83%,创下历史最好水平。
(三)稳定房产市场作用初显
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及房地产市场动荡变化的相关背景下,“中心”由于在年初即已做好了双向调控的预案,因此反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制订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实施了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取消二次贷款最高额度限制、开放异地贷款、实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新政,受到了市政府及各方高度关注,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作为市政府《关于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的五条举措之一,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9月份政策实施后取得较好效果,三个月内职工平均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了15%,申请贷款总额增加了48%,吸引外地缴存职工贷款1200多万元。
(四)业务发展实现多项创新
按照利民惠民、方便职工、减轻职工群众负担的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首月即可实行逐月冲贷;推出了《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对毕业时间不满五年的新就业人员实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决新就业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年末已有41户新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24.17万元;同时,为节省各缴存单位人力物力,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合作试行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托收业务,已有385家单位通过银行托收汇缴。
(五)资金安全得到较高保障
今年全面排查了业务、财务上的流程和环节,改进了操作程序,完善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了以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监督整改、巩固提高的专项治理工作,使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的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资金结构也得到了有效改善,全年共实现存贷顺差5.02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从年初的96.3%下降到目前的90.5%的合理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一)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全力推进扩面工作
为进一步将广大普通职工群众纳入到住房保障覆盖范畴,按照市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及30项重点项目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要求,全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
一是强化扩面手段。改进考核方法,对银行的考核由“事后认定”变为“事前申报”,并根据申报目标实行督促检查;加强扩面培训,开展了针对江苏银行、招商银行等5家银行的扩面培训;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银企座谈会、企业公积金扩面推进会等形式。全年各受托银行新增开户单位267家,新增扩面4389人,比去年增长1.2倍。
二是加大扩面力度。把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前移到催建催缴工作中,使催建催缴工作成为启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必要前提。通过催建催缴,全年新增缴存单位395家,新增开户职工6684人;共发催建函896封,发律师函23封,约谈单位89家,上门走访单位240家。同时,通过对职工投诉处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全年新增开户单位14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家,立案处理14家,起到了较好的震慑及宣传效果。
三是规范扩面政策。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和缴存的通知》,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通知》(常公积金[2008]13号),对于按15%比例汇缴的单位和基数超过最高基数的单位,下调缴存比例和基数。同时,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通过制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扩面考核和住房保障作用。
四是实施基数调整。先后组织召开了市区、新区以及财政统一支付行政事业单位的3期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培训大会,共培训1785人,为基数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全市开展基数调整单位达4992个,参调职工30.6万名,占职工总数的86%,人均月缴额从调整前的545元提高到587元,其中,市区人均月缴存额从调整前的547调高到591元。
(二)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为导向,加强个贷发放工作
2008年以来,随着宏观环境的改变,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住房金融市场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此,我们在个贷发放上坚持以住房保障为导向,确定 “稳”字当头的策略:
一是提前制订双向调控预案。我们在年初房地产市场表现尚好、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5.7%新高的情况下,制订了 “双向调控”预案,积极做好双向调控的两手准备,即:贷款需求持续升温时,采取“公积金贷款贴息转商业贷款”;贷款需求降温时,则采取适度提高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确保资金供需平衡,为我们下半年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并颁布实施《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打下了基础。
二是进一步突出住房保障功能。在房地产市场急剧萎缩的情况下,为10132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18.4亿元,全市个人住房新增贷款的比例由年初的32%提高到34%;同时,在个贷发放中坚持优先向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者提供支持,全年贷款职工中企业职工占比达到了70%;坚持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等购房困难群体提供支持:先后为250户自由职业者解决了4300万元的贷款需求,为280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3600万元,累计发放经济适用房贷款1.4亿元。全年共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4200万元,累计提供1.85亿元。
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个贷管理。在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业务操作流程方面,先后制订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细则》、《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贷后管理操作规范》等;在风险防控方面,提高期房贷款门槛,加强期房风险管理,期房贷款准入门槛由原来要求的工程进度±0以下提高到±0以上;期房占比由去年底的83%下降到今年底的59%;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按《个人贷款审批内部授权管理暂行规定》,每月由各运营部门按时报送三级审批情况;严格执行贷款担保制度,担保垫付及时到位,全年由担保公司代偿50户40万元,落实了2笔因借款人死亡而由担保公司赔付的担保出险处理;加强对各分中心逾期贷款催收的监督与指导,各分中心逾期贷款率大幅下降,同比下降了63%,全市贷款逾期率控制到0.00008%。
(三)以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为核心,全面构筑安全体系
以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为核心,从资金、信息、队伍三个方面着手,全面构筑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安全体系。
1、从资金运作入手,强化风险管理
一是坚持资金平衡会议制度。形成了以资金平衡为核心,归集、贷款部门及分中心编报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会计部门汇总分析和平衡,资金平衡会议审议决策的制度。每月月初召开资金平衡会,通过集体会商实现资金来源与运用的相互平衡。二是实行营运资金的分类调控与管理。组织实施《营运资金分类调控及管理办法》,建立了营运资金监测指标,对营运资金的运作动态、趋势、比率和范围进行监测;在全市各分中心建立资金月报制度,设立营运资金拆借台账、核定提存备付保留额度等多种调度手段。三是实行业务流与资金流的同步检测。通过对前台业务操作的实时检测、前台原始票据的审核,以及日终日结平衡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流的管理;同时通过严控受托银行资金帐户等方式,加强对受托银行金融结算资金流的管理,确保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同步。
2、从完善计算机系统入手,强化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工作计划表,把需完善的内容分类,责任到人;制订了信息管理系统从部门提出需求到最后软件发布使用的一整套操作流程,确保系统开发完善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全年共召开了15次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研发小组会议、13次协调会议,完善了计算机应用软件功能模块80多个,并做好了财务核算系统、审计软件和自助查询打印新增软件的需求、开发、测试工作,成功完成了新老财务系统、办公自动化子系统的数据切换工作。二是强化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范。为做到计算机数据的双保险,应付突发事件,除每天定时磁带库自动备份外,每天进行工作站上的手工备份,每月月底将公积金数据刻录到光盘;同时,加快推进并完成了异地容灾机房建设。三是加强机算机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定期对计算机主机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单位所有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全年共开展了4次月度公积金数据的手工刻录备份、40次公积金网站数据的更新、11次人行征信系统的数据转接,以及18次短信平台的数据转接工作。四是组织通过了计算机信息系统评估工作。在不断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顺利通过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中心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估,认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在业务处理与会计核算集成方面有创新,总体上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3、从专项治理入手,强化内控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监察局、纠风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和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我们组织了对归集、贷款、财务审计、委托银行业务等专项治理会议,就执行管委会决议、限高保低、贷款逾期、资金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检查和整改;同时编印了《住房公积金项治理》简报5期。二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拟定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内控的原则、目标、范围、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对内部控制支持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相互支持和配套的内控制度体系,做到有制可依。同时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结合中心内控审计需要,着力提高内审技术手段,开发研究专项审计软件,建立起有效的与业务系统相匹配的内控审计系统。三是扩大内审覆盖面。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市中心及分中心的工会账务以及受托银行手续费、归集专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计,并针对问题提出了4项审计整改要求;做好常规稽核工作,按规定对业务、财务凭证每月进行抽查,全年共抽查业务、财务凭证1800笔。
(四)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全力推进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
在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体系的同时,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及制度的执行、公开、监督和巩固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住房公积金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执法依据梳理和责任流程分解。把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审批纳入了行政许可项目,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缓缴和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审批纳入了非许可审批项目,并严格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规定流程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行政许可案卷通过了市法制办的考核评审。同时,根据职工投诉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共依法办理了5起行政执法案件。
二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订《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分工、责任、奖惩办法,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三级审批;积极参与市政府“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宣传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100多次;被国家、省、市级采用住房公积金简报16篇,编印《住房公积金信息》17期,印制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业务指南等各类资料101种92万余份;同时,中心还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新闻发布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是强化法制监管工作。在主动接受省监管办、市财政、审计监管的情况下,积极配合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市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了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3名委员,确定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配合支持新聘委员更好履行决策监督职能,精心编印了《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文件选编》,组织了对新任委员的业务汇报及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视察,全面加深委员认识,增强住房公积金决策的科学性;同时,作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制订并反复修改、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四是开展法制建设活动。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五五普法活动,积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普法与业务、管理和执法的结合;同时,为有效预防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与市检察院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制定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交流、资金及人员安全预防、重大工程同步预防等九大制度。
(五)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为抓手,加强行风建设
根据省建设厅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精神,今年我中心积极开展 “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年”活动,把优质服务年活动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行风建设与优质服务的双提高。
1、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一是实施惠民新政。5月12日四川大地震后,我们于5月15日为四川灾区在常工作人员推出了不需任何住房证明就可提取公积金重建家园的政策;针对新就业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我们还推出了新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了首月即可逐月冲贷的政策;二是优化服务举措。建立客户服务中心,推出“968891”的服务专线,为职工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共回答了32000多个电话咨询,日均受理量达150余人次;积极做好网站在线服务工作,网上咨询答复时间由原来的7天缩短为3天,全年共答复处理市民信箱、主任信箱来信57封,回复在线问答以及名师咨询室提问等计9982条。三是实行贴心服务。开展“做企业贴心人”服务活动,制定颁发并实施了《关于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编印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服务手册;编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宣传提纲》,到售楼处为售楼人员进行培训等。全年共走访各缴存单位及开发商企业等300多家;四是实行微笑服务。确定12月份为“微笑服务月”,从端正服务态度和塑造服务形象入手,推动优质服务年的深入开展。
2、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行风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与各部门签订《部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岗位职责;改善职工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岗位需要引进了4名员工,以人才派遣形式招聘了4名窗口服务人员,还组织了包括心理健康、基数调整等培训9期2056人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以ISO9001贯标复审为抓手,对现有各项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和简化,修订了覆盖归集、贷款、担保等整体的业务操作手册;编印《2007年住房公积金文件汇编》,制订《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有关信息全部在公积金网站上公开;三是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为四川地震灾区募捐活动中,中心全体员工捐款87870元,并为地震灾区无偿培训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10名,捐助计算机等设备10台。年内中心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2007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建设学习型城市先进单位”、“2005—2007年度学习型机关工作示范单位”等称号;同时有1个窗口获市五一劳动奖状,1个窗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今年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扩面联动、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执行能力的提高上尚有空间,在优质服务抓典型树标兵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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