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主要业务范围: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方面的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配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应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