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商法〔2012〕2号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了明确执法权限的来源,确定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法规处近期对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现行执法依据集中进行了梳理,按照以下几个方面确定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范围: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适用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企业登记须考虑前置许可所适用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三、工商行使管理机关配合其他机关执法所适用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工商行政管理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所适用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考虑的前提所适用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某些登记事项必须考虑物的所有权的归属);
六、排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行为”管辖权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排除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冒用质量标志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管辖权);
七、行政机关都必须适用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八、行政机关的某类部门适用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九、行政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十、行政机关参与某类活动应当遵守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十一、其他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
截止到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现行有效法律148件,现予发布,供参考适用。各单位、各部门适用法律时仍应以立法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以上说明同样适用于随后清理发布的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
附件: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目录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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