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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和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2-000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市合〔2012〕1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2-02-23 公开日期:2012-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当前,春耕生产即将展开,农资购销开始进入旺季。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省局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继续开展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2号),到四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各级工商部门要强化领导,周密谋划,精心组织,以开展“春季打假百日行动”为新抓手,深入推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和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的通知
常工商市合〔2012〕1号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和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的通知

常工商市合〔20121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

  当前,春耕生产即将展开,农资购销开始进入旺季。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省局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继续开展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2号),到四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各级工商部门要强化领导,周密谋划,精心组织,以开展“春季打假百日行动”为新抓手,深入推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现根据我市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严格市场监管。对农资市场以及乡村农资集散地和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取缔制假窝点。

  二、要严格公正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农民群众投诉举报的农资案件,要快速调查取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要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农资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四、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农资打假百日行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跟踪报道,推荐一批诚信企业和“示范店”,曝光一批坑农害农案件或失信企业名单,加强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行政执法有力,企业高度自律,群众广泛参与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良好氛围。

  五、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在农资打假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农林、供销社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协作,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进一步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

  六、要强化督促检查。省局将在四月份组织力量,对全省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在此之前,市局也将相应组织交叉检查,同时将通报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七、要认真做好信息和报表等报送工作。请各单位于5月2日前报送本地区“春季打假百日行动”专项行动小结及相关报表;1031日前报送全年红盾护农行动总结及相关报表(原每月报送的《红盾护农信息统计表》停止上报)。请各局第一时间上报工作信息,市局将定期编发《市场管理动态》。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市场合同处,联系人:王木耀。

  附件:1.国家局《关于继续开展 20 12 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通知》

        2.《春季打假百日行动统计表》和《2012红盾护农行动统计表》

        3.省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继续开展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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