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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795/2011-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办[2011]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1-11-23 公开日期:2011-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针对当前企业在转型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加大帮扶力度,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号召,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倾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制定支持意见.
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
常工商办[2011]14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

 

常工商办[2011]14号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针对当前企业在转型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加大帮扶力度,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号召,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倾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优融资方法,千方百计化解企业融资难题

  1.深入开展融资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强与银监分局、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联动协作,深化和提升融资对接服务的“常州模式”。改进银企对接活动的方式,建立银行金融产品数据库,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会员企业提供针对性银行产品进行对接。建立常年化、制度化的融资需求征询机制,通过短信平台、QQ群、明信片和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征询企业的融资需求。举办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常州市知名商标“三名”商标企业专场融资对接洽谈会。

  2.拓展融资渠道。深入开展公司股权出资、出质登记,鼓励投资人以其公司股权作价出资,以其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丰富股权功能。积极宣传,推进企业动产抵押工作,优化动产抵押服务,对材料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建立动产抵押登记效能跟踪回访制度。积极支持指导企业利用商标权质押进行融资,促进企业将商标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金。

  3.创新出资方式。推动投资者以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在国家出台规定前,允许投资人以可评估作价、可转让的债权出资,切实帮助投资者降低投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

  4.支持创投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发展。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多种方式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性公司(企业),促进直接融资渠道的优化。对以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规范管理运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允许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字样。

  二、优化登记服务,千方百计扶持企业跨越发展

  5.引导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帮助企业申请省级、国家级名称,组建国家级、省级企业集团;鼓励企业以并购、连锁、加盟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连锁企业、企业集团等下属子(分)公司或连锁门店较多的企业,依企业申请可在一定区域集中登记。

  6.积极支持相关外资并购。对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困难企业,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等,积极进行引导,提高规模。

  7.支持企业股改上市。进一步整合职能,积极参与方案论证和前期辅导,协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关联行为、引进战略投资,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三、突出服务重点,千方百计推进相关行业改革发展

  8.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放宽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核准条件,积极服务科技研发、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信息咨询等生活性服务业登记注册。对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银行、科技担保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机构,全程帮扶促其早登记、早营业。

  9.支持文化产业改制重组。重点推进全市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整体改制的,原单位名称基本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的,准予沿用作为改制转企后的企业名称;可以以全部经营性净资产作为注册资本登记,原有前置审批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不再要求重新办理;文化企业组建集团的,凡核心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有3家以上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10.支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允许从事文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移动媒体广播电视、电子书包、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新兴行业的经营主体使用上述用语作为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和具体经营项目。积极做好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登记工作。

  11.支持广告产业发展。以创意产业基地成功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广告产业发展的指导、支持力度,鼓励广告企业成立广告联盟,搭建广告发布与交流平台,为广告企业的集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重点支持广告企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媒体的引进、应用,全力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四、强化行政指导,千方百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2.推动企业品牌发展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重点支持“510”行动计划项目、一核八园和动漫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商标注册,积极推进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

  13.促进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指导地方特色产业以品牌培育基地为依托,通过行业协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集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标注的方式,集中打造地方特色产业的公共品牌。进一步帮扶省、市级品牌培育基地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化和品牌培育集群化,全面增强企业、行业和城市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14.引导涉外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支持出口加工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支持企业利用驰名、著名商标积极到国外拓展发展空间。对于定牌加工实力较强但在国外没有商标的企业,帮助企业以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年内邀请北京知识产权专家作全市商标国际注册大型辅导。

  15.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针对易受侵权的驰名、著名商标,推行重点保护机制。开展政企联手打假保名牌活动,对企业投诉举报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以及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打假机构,主动开展打假维权工作。

  16.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积极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样本,引导企业了解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明确商业秘密的内涵、要件、保护范围,建立起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保密机制。

  17.深入开展科技对接服务。进一步强化科企互动,将高校、科研机构的成果通过对接会、现场会和进企业形式,直接送到企业。实施科技进企业活动,把具有满足企业技术需求、携带技术成果的专家介绍给企业。建立科技沙龙活动长效机制,促进会员企业与研发机构、专家互动交流,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

  五、深化柔性监管,千方百计推进诚信企业建设

  18.实施企业信用激励机制。对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的A级信用企业,除专项检查、上级安排、举报以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重热点行业外,免于日常检查。

  19.放宽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对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出现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本人可提供证明且提出申请,符合其对吊销营业执照行为不负有个人责任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依申请为其解除限制。

  20.强化企业信用建设。利用常州信用网和信用企业QQ群等平台,宣传现代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为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知识培训,提升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在实行企业信用集中认定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信用个案认定机制,提升企业信用建设水平。发挥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文明诚信市场建设和平安市场创建的功能,提升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实施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公示”,助推网络企业诚信发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商服务企业转型意见

  江苏省常州工商局办公室     201111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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