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面向规模型企业,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紧紧抓住09年度信用企业复检的契机,从规范企业合同信用行为入手,帮助规模型企业完善信用制度、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合同内容。对信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企业,及时给予指导。其次,面向商场超市,完善索证索票制度。通过举办学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积极指导企业对商品购销合同做到“四不签”,即供货方无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未年检的不签合同,食品未有认证标志的不签合同,未使用有效注册商标的不签合同,商品生产日期不明的不签合同,确保供货畅通和商品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消费者投诉热点,加大力度整治霸王条款。第三,面向农村农民,推进合同帮扶工程。加强对农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订单指导工作,积极向辖区内涉农企业推行订单示范文本,帮助涉农企业做好农业订单的产前、产中、产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订单合同纠纷,真正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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