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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0-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0〕19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0-11-15 公开日期:2010-1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决定,落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省工商局工作要求,市局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关于印发常州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工商〔2010〕19号

常工商〔201019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常州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常州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决定,落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省工商局工作要求,市局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3月,在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商标保护促企业创新、护企业发展、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为中心,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为主线,紧密结合全市“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把握重点内容、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商品,加大执法力度,提升保护水平,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在全省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商标确权、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提高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显著提高,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商标专用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比较浓厚,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能明显提高,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工作的衔接更加紧密,企业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备,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三、工作重点及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执法检查相结合,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农业、食品行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酒类、农药、种子、汽车配件、服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好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加大驰(著、知)名商标和涉外商标保护力度,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国际形象。

  (四)加大对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企业商标保护力度,切实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五)总结验收阶段。从2011年221日至228,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各直属局、城区分局于2011228日前将本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在20113月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将专项行动情况汇总上报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局决定成立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副局长朱亦东和徐新同志担任,商广处副处长徐榕高和经检支队副支队长何渤担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制处、注册处、经检支队、消保处、企监处、外资处、个私处、市场合同处、商广处、消协、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处,承担日常工作。各直属局、城区分局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

  (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各级工商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依法履职,使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上的声誉。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政务公开受理窗口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查处。二是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支持建立商标维权机制,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质量安全,防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流入市场。三是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结合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着力完善企业商标自保机制,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水平。五是围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要求,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区域合作的作用,着力完善商标保护部门合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三)加强督导,狠抓检查落实。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明确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督察督办工作,督办重大案件,督促专项行动的开展,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由各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月工作情况上报市局,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通报各地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要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的指导,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组织检查。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要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质监、海关、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五)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商标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省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以及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普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知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及时发布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努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自觉抵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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