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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795/2009-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09〕6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09-02-23 公开日期:2009-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着力打造“勤政、廉洁、高效”机关,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工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意见
常工商〔2009〕6号
 


常工商〔20096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着力打造“勤政、廉洁、高效”机关,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工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将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通过对实践工作中廉洁行政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防控、处理,来降低廉政风险,拓展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建立以“标本兼治、注重预防”为主要特点的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

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全市系统内“惩防体系”的需要。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主要特点在于加强防范,关口前移,是贯彻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二是拓展源头防治腐败领域,把反腐倡廉融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工作的需要。对具体的内部管理和行政执法岗位廉政风险进行评估、防控、管理,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职能工作紧密结合;三是改进工作理念,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通过现代管理理论应用于实践工作,有利于拓宽思路,增强创新意识,采用科学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各项工作水平;四是防范执法风险、廉政风险,保护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的需要。控制和减少不依法行政、不廉洁行政的隐患问题,规避风险,有利于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局领导、监察室、人事教育处、办公室、财务处、法制处、机关党委组成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吴琪明同志任组长,陈国庆、薛新生、朱亦东、周建忠、徐新、王俊杰、张贤任副组长,陈锁平、李国民、章建平、金建文、周建新、杨伯元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办公室主任由张贤兼任。主要任务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责任分解体系,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责任到位;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体系,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层层落实。

    三、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

     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主要程序和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1.界定廉政风险点。通过自查、互查、公示、认定等程序,查找并界定各个单位、岗位、个人存在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类廉政风险”,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风险标准,评估风险等级。

    2.采取防控措施。针对各个风险点容易产生不廉政问题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措施、后期处置措施,特别是要梳理、完善各个风险点关于廉政防范管理的日常性制度、机制,从职能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和有效监督入手,使各个风险点得到有效防控处理。

    3.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四个环节的程序,对风险点的界定、防范措施的制定、防范措施的执行等进行监督、考核、修正,实施动态管理,促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有序运行,不断完善。

    四、认真分析,找准系统内主要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履职中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风险、机制风险、履职风险。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当前要把行政许可、行政执收、行政处罚等职能工作岗位以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物资采购等内部管理岗位作为需要重点排查的环节。

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三个方面入手,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人人参与查找,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态势。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采取自己主动找、干部互相找、企业、群众帮助找等措施,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尺,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要进行综合分析归类,实行分级管理。及早完善制度,制定防范措施,形成制度化防范机制,确保对每个风险点的防范有具体责任人和具体防范措施。

    五、加强对系统内主要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和监控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点任务是对干部人事权、物资采购权、资产处置权、行政执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加强防控监督。

    1.加强对“一把手”决策权的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各级《党组(总支)议事规则》和《政务工作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合议、民主决策,接受民主监督。

    2.加强干部人事权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科学机制;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在上会研究前及经公示行文时,应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

    3.加强财务管理权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系统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民主理财”、“阳光理财”规程;认真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对各级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重点防范和查处违规开支、设立帐外帐、坐收坐支、隐性债务等问题。

    4.加强基建管理、重要物资采购、重要物资处置权的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流程,认真落实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规程;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基建、重要物资采购及处置全程监督。

    5.加强行政收费权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阳光定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结果按规定公开,防止暗箱操作、随意定费收费。

    6.加强行政许可权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细化并认真执行登记、年检有关承诺的时限、服务规定;进一步明确登记、年检中关于收费、提交手续等各项业务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认真执行登记注册制度,规范和控制行使“合理变通”权力,涉及对合法前提下形式上的“合理变通”或有原则依据下的“放宽条件”,不得由经办人或领导个人决定,必须以业务会或其他形式,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兼顾规范与快捷高效相统一。

    7.加强行政执法权廉政风险防控。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法实施,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操作程序和纪律规定,推进规范化、制度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实行案件核审前办案机构集体讨论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案审会制度,涉及突破法定处罚下限的减轻处罚必须经案审会研究,做好记录,作出处罚决定后延缓执行或减免处罚必须经集体研究履行有关审批程序,防止个人决定,暗箱操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审批、执法评议、执法监督、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防治执法腐败。

    8.推行“一表两访”制度。在办照、办案、基建、物资采购等主要廉政风险点推行《廉洁登记报告表》,对行政行为过程中遵守廉政纪律以及有关廉政情况进行记录,促进自律,加强监督;深化纪检监察机构、登记注册机构对新开业企业回访制度,纪检监察机构、公平交易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廉政回访制度,了解当事人对工商部门办照、办案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工作作风的评议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对重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

    五、切实加大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落实力度

全市工商系统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把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抓好落实。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涉及现代管理理论、管理方式的应用与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工作的有机衔接问题,是一项新课题。各直属局、城区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化、制度化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各级人教、财务、办公室、纪检监察、法制、个私、登记注册、公平交易等机构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健全对干部人事权、物资采购权、资产处置权、行政执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权力运行进行规范的制度机制,加强本单位、本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范管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工商  廉政  制度  管理  意见

  抄送: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

  江苏省常州工商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3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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