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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节日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09-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09〕3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09-01-13 公开日期:2009-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食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相继发文,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工商局节日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节日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常工商〔2009〕3号
 

关于加强节日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应急工作的通知

 常工商〔20093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
:

食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相继发文,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工商局节日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琪明,副组长:徐新、王俊杰、周建忠,组员:欧苇、滕晖、许志如、王冰,下设工作组,成员由消保处、公平交易处、市场处、个私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备勤值班,调度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调度处理上级部署的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调度处理12315受理的需即时处理的申诉、举报。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要按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的应急值班备勤机构,妥善安排好全年度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应急值班备勤机构必须与系统内办公室值班分离,不得合并。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工作的要求及时、果断、妥善地予以处置。单位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需着制式服装。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力等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负面影响食品安全事件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直属局、城区分局于123日前将本单位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春节值班表报送至市局消保处贺小洁邮箱。

 

附件:市局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春节值班表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节日  食品安全  值班  通知

江苏省常州工商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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