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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795/2008-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08]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08-05-14 公开日期:2008-09-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在就业、创业工作中的作用,现就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就业与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常工商[2008]14号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常工商〔200814

 

 


关于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工商局(分局)、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市协会直属分会:

为加强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在就业、创业工作中的作用,现就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就业与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就业与创业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是新形势下劳动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和私个协会促进就业与创业的神圣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实现充分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和私个协会要结合落实新一轮创业与就业扶持政策,以促进创业、就业为目标,以信息共享为手段,通过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服务,逐步建立起创业发展与增加就业有机结合、政策扶持与再就业援助互相促进的长效协作机制。要从促进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高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建立协调协作机制与打造“真情相助”品牌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创业、就业与再就业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快节奏、高效率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有志创业、企业用人、社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的需求。

二、建立领导会商机制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和私个协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私个协会有关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每个部门要确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成立就业与创业工作协调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日常的工作协调和联系。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提出年度合作开展工作的项目,研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意见、措施;听取协作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席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活动。

三、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要通过交换文件、召开协调会、互相邀请参加有关工作会议等方式,切实加强信息交流,沟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并组织行之有效的创业扶持、就业指导服务,共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开展创业扶持服务

1.加强创业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常州民营经济网站等,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各项促进创业的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2.加强创业培训。工商部门定期提供新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劳动保障部门据此适时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对会商确定的“创业项目”登记注册,进行重点指导。按照《常州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认定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人才教育培训指导中心为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劳动保障部门依托工商部门、私个协会登记注册等服务窗口发放职业培训信息,为全市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等提供减免费的创业培训(SYB);对私个协会会员单位提供“订单式”的定向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劳动技能;对会员单位的负责人提供“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帮助已走上创业之路的经营者进一步提高创业本领,带动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就业。

3.发展创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对各类新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如下创业发展服务:一是用人策划服务。项目立项或企业登记后,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人力资源规划设计、人员招聘建议等服务,具体了解需求岗位数量、工种专业、用人条件等情况,构建企业(项目)用人框架。二是职业中介服务。根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人要求,采取委托招聘、现场招聘、网络配置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中介服务,为企业提供合格的人选。三是定向培训服务。根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人条件,对市场招工不足的,及时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定向培训,做好用人储备。四是岗前培训服务。对招收的员工,协助企业开展上岗前培训,达到岗位要求。五是就业保障服务。为企业提供办理就业手续、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等劳动保障后续服务。

(二)开展就业指导服务

1.建立空岗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制度。各辖市、区工商部门、私个协会要认真调查和了解企业招聘信息,并及时将汇总形成的“企业招聘一览表”(附件2)通报各辖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同时报送常州工商局个私处和市私个协会办公室。常州工商局个私处将直属企业招聘信息汇总后通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及各辖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根据“企业招聘一览表”收集的企业空岗信息,及时与企业联系,确定招聘形式,利用各自的招聘市场平台办理相关手续。需进场投摊招聘的,根据情况共同商量确定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或大型招聘洽谈会,并对进场招聘费用予以优惠。需个别推荐介绍的,安排职业介绍前台和负责援助的同志一起,与用人单位联系面试,并及时向用人单位宣传再就业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积极性。

2.建立就业援助对象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通报制度。各辖市、区工商部门、私个协会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常工商个〔20053号)要求,将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体工商户录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情况按季汇总列表(附件3、附件4),在季末通报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并报常州工商局个私处,常州工商局个私处将各地凭《再就业优惠证》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情况及个体工商户录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情况汇总后,通报给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就业  创业  协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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