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十二五”常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规划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4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空间规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4-06 公开日期:2011-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十二五”常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规划
“十二五”常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规划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常州发展再创佳绩,特制定本规划。
  一、重大意义
  (一)基本概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平均化”、“配给制”,而是基于公平原则,把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公民之间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综合考虑常州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本规划将我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为教育、卫生、文体、就业、社保、民政等六个方面。
  (二)重大意义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发展方式从追求总量和速度向追求质量和人均共享转变;有利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公共需求为尺度、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
  (三)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突出民生重点,以为民办实事和年度重点工程(工作)为载体,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教育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所有辖市、区均成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十二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100%,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吸纳比例达83.9%,18-22周岁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49.9%,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4.7年。基础教育高级教师12.1%,市级五级阶梯教师达15.6%,职校 “双师型”教师达60%。
  二是卫生惠民工程全面展开,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5.2人、总床位4.2张,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5.5岁,市区和二辖市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达10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基本形成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群众文化日益丰富,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市级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全部乡镇文化体育工作站、100%的村文化室达到省级标准,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率达100%。连续13年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全国全民健身优秀组织奖”,成功承办2010国际泳联第17届世界杯跳水比赛、中国羽毛球大师赛,成功申办江苏省第17届运动会,建成市奥体中心,全民健身设施不断完善,创建成为全省首批体育强市。
  四是就业形势良好,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97.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四个涉农辖市区全面推行,参保覆盖率79.6%。
  五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逐步改善。城乡居民最低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初步建立了以政府主办养老福利机构为龙头,其他所有形式社会养老机构为骨干,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人拥有20张养老床位。社区服务不断加强,全市已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镇)级社区服务中心26个。
  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虽然已达到一定发展水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阶层和群体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差异较大,部分领域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未能很好配合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改善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措施,使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平等地惠及全市居民,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我市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坚持底线公平、机会均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在覆盖全体居民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供给水平。同时,承认不同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存在合理差别,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平等与发展的和谐统一。
  2.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和责任主体是政府。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3、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探索研究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着力优化配置公共资源,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4.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中长期目标。在推进均等化过程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确立优先顺序。先期重点满足人民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就业保障、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率先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均等化,率先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全省、全国均处于领先地位。
  三、发展目标及工作措施
  (一)公共教育
  
发展目标: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外来务工子女公办学校吸纳比例达90%,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4.7年,普职教之比稳定在1:1左右,职校毕业生就业率和中级工达标率保持98%以上,18-22周岁适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5%以上,全市省优质幼儿园、小学、初中、四星级以上高中占比分别达80%、85%、90%、70%。
  工作措施:
  
1.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启动“初中教育整体提升工程”,推进教育集团建设。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深化“春晖工程”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大薄弱学校扶持力度,促进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输出管理资源、智力资源。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开展0-3岁早期教育,完善幼儿园准入和督导机制,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教师比例。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深入实施“蓝天计划”,加大公办学校吸纳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残疾少年儿童免费15年教育工程。
  2.促进职业教育优化发展。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大力推进高职园区建设。推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广泛建立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和“校企职业教育联盟”。积极发展服务常州“五大产业”的专业,提高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发展的吻合度。积极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3.促进终身教育持续深化发展。扩大公益性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实施公民终身学习卡制度,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终身教育超市。大力发展社区教育,高质量提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休闲健身等多方面的社区教育服务。实施全市社会教育实验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开展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职工在岗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等领域的社会教育项目实验建设工作。
  4.打造高素质师资。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以区域为单位实施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深入推进“名教师工作室”建设、“五级阶梯”工作,加快优秀校长培养培训步伐。全面实施《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纲要》。强化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改革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引进方式,促进城乡教师协调发展。
  (二)公共卫生
  
发展目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数达4.0张。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100%,业务用房、基本装备达标率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按成本价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全市范围实行免费婚检,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平均期望寿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工作措施: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规范开展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现代化。按照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原则,加速推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构建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采取培养、资助、轮训、提升、下派等综合措施,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通过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
  3.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广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建立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使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明显降低。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允许患者凭医院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采供违约惩戒机制,保证基本药物生产与供应。
  5.加强信息化建设。改造和完善社区卫生信息化一期工程的技术结构和系统功能,建设完成二期工程。以区域卫生数据中心为核心,加强卫生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开发和利用。以“病历一卡通”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医院信息系统发展。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实现对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协同。
  (三)公共文化体育
  
发展目标:实现县(区)有两馆、镇(街道)有一站、村(社区)有一室的目标,5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区)。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馆比例达60%。人民身体素质大幅提高,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位居全省前列,构建四级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打造羽毛球、跳水等城市品牌赛事,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3平方米。
  工作措施: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标准不低于2500平方米,乡镇文化站的群众文化阵地不少于500平方米。提升“千村体育健身工程”档次和规模,建设10个以上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乡镇、街道群众体育设施示范工程。
  2.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公共文化单位坚持免费开放,积极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三下乡”活动和优秀舞台艺术、数字电影“四进工程”。
  3.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加快公共图书馆现代化建设,推进图书馆数字化进程,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建设市少儿图书馆,各辖市、区均建有1所包括成人、少儿在内的图书馆。
  4.推动全民健身。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群众体育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5.打造品牌赛事。积极申办、承办跳水、羽毛球等群众广泛参与、市场效益好、媒体广泛关注的国际、国内品牌赛事,丰富市民文化精神生活。
  (四)就业保障
  
发展目标: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每年新增就业8万人左右,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免费服务制度和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构建城乡统筹的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把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乡培训体系。
  工作措施: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和落实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试点范围。将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
  2.促进充分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完善毕业生就业援助体系,确保特困家庭毕业生100%就业。加快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乡“双零”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继续开展春风行动,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3.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健全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重点扶持发展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建成80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完善创业项目库,满足不同创业人群创业需求。
  4.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基层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进基层服务平台联网建设。
  5.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将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居民社区和农村,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五)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广覆盖、多层次、可转换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总体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市级统筹力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保持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达95%以上,农村老年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覆盖率100%。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
  工作措施: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人数每年净增,积极推进短期使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工伤、生育保险同步扩面。
  2.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转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差改全”工作。制定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办法。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3.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加快推进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范全市社会保险待遇,加大社会保险基金调节,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5.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将养老、医疗等公共保障服务延伸到居民社区和农村,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实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
  (六)民政
  
发展目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5%。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所有街道、乡镇建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村建有社区服务站, 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养老床位数达老年人口的3.2%。
  工作措施:
  
1.建立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体系。完善老有所依、孤有所养、贫有所济、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新型、稳健的退伍军人保障模式,在退役士兵安置、培训等方面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政策。
  2.建立健全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和谐社区与村镇建设,发挥社区和村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综合功能,整合资源,完善各类服务设施,加强医疗、劳动保障、生活、救助等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民间组织,方便群众生活。提高社区民主自治程度,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网络,提升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
  3.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通过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鼓励社会投资兴办和扩建敬老院等途径,使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老年人的3.2%。重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大力推进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助餐点等养老服务实体建设,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到2012年,各街道(镇)和城镇社区100%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的农村社区(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一是明确政府职责。基本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政府力量,也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民间和社会力量作为有益补充,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明确合理的职责范围。在选择发展重点时,必须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经济能力,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按照职能特点对现有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和改革。
  (二)建立规划指导制度
  
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深化,整体性、配套性和综合性必然越来越强,要使发展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原则,避免“一哄而起”或“单兵突进”。逐年推出年度行动计划,从短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明确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度、目标和主要任务等。统筹兼顾方方面面的要求,防止考虑不周造成增大改革成本和引起社会震荡。
  (三)完善公共财政制度
  
构建并完善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投入和保障水平与经常性财政收入协调增长的长效机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区、乡镇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机制,不断提升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建立多元化供给制度
  
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体制,将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探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建立城乡协调发展制度
  
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步伐,并解决农民工的身份问题。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
  (六)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
  
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管理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利益,重点提供就业指导、教育培训、社保、劳动保护、医疗、计划生育、生活帮助等方面的基本服务,逐步落实市民待遇,使流动人口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和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的有效管理办法,增强服务意识,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七)建立标准评价和考核制度
  
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重要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对公共部门的约束引导,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引入外部考评机制,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和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绩效进行考评,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形成多元化考评主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