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十二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4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空间规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4-06 公开日期:2011-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十二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常州市“十二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解决 “三农”问题、加快常州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途径,是常州适应新形势、增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常州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统筹常州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纲要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确立常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原则、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保障体系等。
  纲要的规划范围为:常州下辖的武进区、新北区、溧阳市和金坛市。
  纲要的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一、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坚持以富民惠民为导向,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组织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其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制度创新,始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因素;坚持尊重实践,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放手放开;坚持分类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乡一体化。
  目标任务: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既是实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的战略选择,更是转变发展方式紧迫的现实任务,必须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到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例控制在2:1左右;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差距显著缩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经济与人口资源协调发展,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
  二、主要举措
  (一)加快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
  1. 完善城乡规划。把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2010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统筹协调城乡规划。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划布局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公共事业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设施共享度。到2015年,实现城乡体系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使之相互协调,形成一体。
  2.合理规划镇村布局。按照“工业企业向园区、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农民居住向城镇和社区的‘三集中’”要求和按行政村人口规模在3000人的要求,优化调整镇、村规划编制,优化调整农村各种园区、功能区、农民集中居住点等建设规划。到2015年,引导建设一批辐射能力强、城镇功能大的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村、经济特色的名镇村。
  3.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制度、重大规划编制项目协作制度、规划法规与技术标准会商制度,以及城乡统筹共享的信息系统,形成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体制。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着力维护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城市建设规划延伸至农村,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资金使用重点转向农村,到2015年,全面完成县、乡公路达标提升项目,做好农村公路与普通干线公路之间的衔接。加快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的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实现“通畅、便利、安全、和谐”。 在形成城乡客运一体化格局的基础上,逐步达到城乡客运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运价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出行服务的城乡客运管理和运营模式。基本形成区域一体的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网络,城乡联网供水100%;基本形成燃气管网与城乡道路同步建设,燃气供应向镇、农村集中居住点延伸。完善镇、村供电系统,提高农村供电质量。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要求,整合集聚各方面资源,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30万亩以上、高效农业120万亩以上。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大力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配套建设,提高农田灌排标准,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到2015年,逐步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水利配套,形成河道疏浚轮浚机制,逐步推开河道长效管护并提高标准,全面完成2-5万方塘坝达标建设,对急需改造的小型泵站进行更新改造,逐步消除圩堤的隐工险患。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推进丘陵山区综合开发。
  3.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太湖流域为重点,健全和完善“河长”负责制,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重点推进城乡并网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村庄集中地区推广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纯农业地区推广生态化处理方式,到2015年,太湖一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其他地区达60%,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加强城乡绿化工作,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建立完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加大农村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到2015年,生态镇(涉农街道)覆盖率达100%,生态村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三)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
  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按照《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产业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大力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到2015年高标准粮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60%,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90%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农机化。巩固稳定“米袋子”、“菜篮子”产业,加快建设一批优质稻米、蔬菜基地,保障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快高效农业集聚发展,全市高效农业比重达55%,其中设施农业占比达15%,高效渔业占比达80%,其中设施渔业占20%,规模畜牧业占比达85%,创成省级现代现代农业产业园区5家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十亿元农业产业和亿元以上重点农产品集群。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到2015年建成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50家以上,销售收入突破400亿元,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30家以上。积极培育发展新兴农业产业,促进种质资源、休闲观光、智能农业的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产值倍增。加快发展和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基地。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秸秆、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率达90%。
  2.农村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按照“连片布局、集中配套、集聚产业、形成特色”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工业集中区的形态、功能、特色。进一步加大工业集中区的有效投入,推进工业集中区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优先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轨道交通等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核心技术,提升产品品质,造就新的优势产品。优化工业集中区工业结构,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全面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向高端环节延伸。大力发展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支持企业进行废物、余热利用以及节水、节能改造,促进工业集中区实现低碳化发展。到2015年,力争全市乡镇工业集中区产出占农村工业总量的比重达85%左右,全市乡镇工业集中区完成营业收入达到7500亿元以上,其中80%以上乡镇工业集中区营业收入超50亿元,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工业集中区营业收入超100亿元。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立足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定位,拓展与农业相关的二、三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主体、农产品物流体系、储备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业服务产业,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业,支持发展农家乐旅游业。加快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业,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拍卖交易等现代流通业态,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介服务组织,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到2015年,建成3个以上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日用品配送率达到75%以上,涉农行政村覆盖率达80%;农资配送率达到75%以上,涉农行政村覆盖率达65%以上,新增“两网”连锁农家店120家。大力发展面向生产、民生的金融、信息、物流、房地产等服务业,加快培育健康、医疗、养老和社区等方面的服务业,拓展商贸服务。
  (四)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1.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失业农民发放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持证农民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农民求职登记制度,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民和失业农民可以到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镇(街道)及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进行免费求职登记。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对农村零转移贫困户和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和其他农村困难家庭人员,实现“出现一户,登记一户,援助一户”目标。建立农民创业服务制度,对有创业愿意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可以到各级农民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进行创业登记,接受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政策扶持等各项创业服务。到2015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城乡平等的就业培训制度、城乡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城乡均衡的基础劳动保障平台、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求职登记制度、创业服务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持续稳定增长,就业稳定性显著提高。
  2.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改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政策,在全面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卷制度的同时,建立农村劳动力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证奖补制度,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作为补助的主要依据以农民个人报销作为补助的主要形式,增加资金投入,扩大补助工种,拉开补助档次,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参加技术技能型工种培训。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规范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以师带徒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县域、镇域经济发展情况,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联合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确保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民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能,培训后有就业愿望的农民能够充分就业。到2015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以上,本地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95%以上。充分就业行政村(社区)的创建率达98%。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由城镇企业向农村企业的延伸,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乡镇企业职工参保率。在做好新征地农民“即征即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保尽保”的同时,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和政府保养金分类调整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农民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筹资标准稳定增长机制,到2015年,人均筹资比例力争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左右,财政补助标准达70%以上。完善城乡低收入群体保障标准增长机制,提高农村优抚、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健全农村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制度设计,畅通制度衔接转换渠道,以适应农民不同身份的社保转换。
  (五)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1.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夯实基础教育基础,调整学校布局,逐步形成高中段教育向中心城区和县级城区集聚,农村初中向镇集聚、小学及幼儿教育向中心村集聚的学校建设布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立农村学校高素质教师补充机制,吸纳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全市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采取政策引导与激励措施,鼓励城镇学校教师下乡进村任教;统筹规划,保障经费,组织农村教师到城区或周边城市进修学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助学机制,资助引导更多的初中毕业生选择职业教育, 积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一秕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名校,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职业教育,支持大学、职校开展教学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品牌,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大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两项以上实用技能。到2015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100%,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普及;优质小学和优质初中比例分别达80%、85%;四星级以上高中达65%;基本建成高职与中职配套衔接、灵活开放、满足需要、面向全社会的职业教育体系;新增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5个以上,全市各农村成人教育中心和社区教育中心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为80%以上。
  2.优化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加强疾控、医疗、卫生监督机构间的合作,保障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着力改善农村村级卫生室医疗服务条件。建立较为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构建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率100%、合格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100%、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
  3.繁荣城乡文体事业。要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提标升级,创新农村文化建设机制,挖掘农村文化底蕴,强化传统文化、现代文化与先进文化的综合功能和渗透力,逐步提升农村文化活动的层次和内涵,不断丰富农村文化活动。到2015年,行政村要建成融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体育活动等于一体的文化中心;全市每年到农村演出的场次要超过2200场;实现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节目个性互动化,并努力向农村广播、电视、网络“三网合一”目标迈进。
  4.构建城乡科技服务体系。认真实施科技支农助农工程,加快种植、畜牧、水产、奶业等产业技术的发展和升级,开发农林生物技术,培育生物产业;加快开发食品加工技术、绿色供应链技术,延长农业产业链,开拓农民增收和就业的新空间;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技术,减少污染,提高水、土、肥、药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农业环境保护与退化环境修复,保障食品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加快发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高效清洁能源、农村社区景观设计与环境治理等相关技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到2015年,农业科技投入年均递增10%以上,建设重点农业科技园区10家以上,建设骨干农业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建设校企合作实验基地20家以上,建设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10个以上。
  (六)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1.全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把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拓宽投入渠道,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到2015年,100%的镇建成镇级公共服务中心,100%的村建成村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档次,形成“15分钟便民服务圈”,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2.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体系建设。转变村级组织职能,创新社区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提升服务功能水平,将农村社区建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不断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社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辖市(区)、镇(开发区、街道)、社区三级投入机制,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逐步构建起政府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相结合、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互补、政府力量与社区力量互助的农村新社区组织治理网络。
  3.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流动人口生活区建设步伐。完善和推行通过房屋租赁机构实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用人单位代行登记和颁发暂住证件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综治室、警务室、调解室、服务站“四合一”工程建设。健全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权利维护等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对城市流动人口,加快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按照不低于500:1的比例,配齐配足流动人口协管员,加快推进“常州市流动人口与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新居民的管理和服务。
  4.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化解机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实行“应援尽援,全面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强城乡道路管理,不断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系数。加强消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继续强化人防、技防、设施防等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重点工程(工作)
  (一)农村改革工程
  1.深化户籍制度配套改革。完善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为依据的新型户籍登记管理办法,加快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积极清理依附户口之上制订的各类政策文件,加快解决依附在二元户籍制度上的城乡差别和政策限制,使农村居民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及其它社会事务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2.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落实扶持政策,加强管理和服务,到2015年,农业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60%。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着力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通过出让、转让、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实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
  3.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强镇扩权改革,对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重点中心镇赋予必要的城市管理权限,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符合条件的中心镇与跨镇村区划的现代工业、农业园区实行“区镇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撤村建居,稳步推进镇村体制向街道社区体制的转变,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城镇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的延伸,探索建立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4.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励城市优质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兴农村金融机构,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拓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领域。健全农村担保体系,发展担保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组建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特色农机具等保险项目。
  (二)中心镇建设工程
  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加强规划和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强化”中心镇”理念,突出重点镇培育,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镇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人口集聚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创新城镇建设、管理和投融资体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打造一批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高质量、高品位的重点镇,建设成为具有较强集聚能力、带动作用的现代化小城市。  “十二五”期间,全市着力抓好8个中心镇建设,通过率先综合改革,加快建设步伐,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产业发达、人口集聚、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小城市。
  (三)“富民强村”工程
  1.大力发展富民合作组织。深化完善农民专业合作、农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等“三大合作”改革,鼓励和支持“三大合作”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投资性富民合作组织建设,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形态。因地制宜发展各类以物业、资金互助、农机、劳务等为特征的富民合作社。健全农民合作组织运作机制、规范分配制度。到2015年,全市参加农民合作组织农户的比例达60%以上,农民财产投资性收入比重明显提升。
  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工作推进、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资产运营型、资源开发型、工业主导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等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性、资产性和服务性收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建设标准厂房、超市仓储等物业项目,增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力。继续推行机关单位结对帮扶、村企结对共建、财政专项补贴等形式,加快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增强造血功能。加强监管,规范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行为。到2012年,全市行政村的村级集体收入力争全部达到50万元以上;到2015年,有二分之一的行政村村级集体收入超100万元。
  (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按照“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要求,坚持农民自愿、有序实施的原则,完善小城镇建设规划,科学编制方案,加强项目预算和资金筹措,规范有序实施拆迁安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011年前,全面完成金坛、溧阳、武进、新北4个工程项目总面积7.07万亩,其中,新增耕地7153亩,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5091亩,建成高标准农田6.3万亩,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第二批项目的实施。
  (五)农村实事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实事工程,加强农村人才、农民健康、为农服务、农村文化和农村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农村社会事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到2015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5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25万人,引导2500人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农技人员培训3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万人,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2.5万人;人均筹资标准350元以上,参合率保持100%,住院补偿率50%;为农服务社覆盖全市行政村95%以上, 完成我市农村公路现有的近1000座危险桥梁,实现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每镇每年送书1万元,每镇每年送戏不少于四场,每村每月送电影不少于一场,扶持100个星级农家书屋建设升级;全市新增农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0万户以上,农村有线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95%以上。完成125条乡级河道疏浚,总计325.7公里,土方650.4万分,完成443个村庄,963.8万方的村庄河塘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关农村发展大局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市、县两级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和协调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工作。建立完善考核办法,把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各级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绩效考核的工作机制。各级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服务职能,形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格局。
  2.拓宽投入渠道,加大农村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认真执行财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扩大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2011年起,统筹整合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建立市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各地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和示范工作。深入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制度,探索创新农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方式。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干部素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大力推进新一轮“强基工程”,积极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它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以及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重视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鼓励支持他们带头创业和带领群众致富。着力抓好镇、村两级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育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各类人才。
  4.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出台配套政策。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策和制度的深入研究,着力在新户籍制度改革、就业创业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形成有系统性、操作性、实效性的政策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