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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烈士陵园南大门及辅助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8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12-07-25 公开日期:2012-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烈士陵园南大门及辅助用房扩初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烈士陵园南大门及辅助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南大门及辅助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烈士陵园南大门及辅助用房扩初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中吴大道以北,兰陵路以东,常州市烈士陵园园内南侧。核定总建筑面积1684平方米,其中:辅助用房建筑面积949平方米,接待用房建筑面积708平方米,门卫室27平方米。同步实施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出入口、无障碍等设计。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和耐火等级为二级。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4万元,其它费用113万元。资金来源除由拆迁补偿款解决外,其余部分由常州市烈士陵园自筹解决。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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