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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荷园(新闸公园)廉洁文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8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12-07-25 公开日期:2012-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我市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宣传与公园活动主题进行有机结合,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荷园(新闸公园)廉洁文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2〕89号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荷园(新闸公园)廉洁文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常园发〔201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宣传与公园活动主题进行有机结合,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实施荷园(新闸公园)廉洁文化建设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飞龙西路南侧,新龙路北侧,规划玉龙路东侧,现荷园(新闸公园)内。该工程围绕廉洁文化主题,对园区绿化和景点进行改造和提升。

  1、园林工程。分别设置:“荷园”、“荷园赋”、“爱莲说”石刻各1块;咏荷诗句石刻15块;地方廉洁文化典故石刻15块;风铃塔和风怀亭各1座;清廉长廊1组;廉水井1口;棋局1块。

  2、廉政文化馆布展。包括廉洁名人馆和视频教育厅两部分。

  3、附属设施改造。包括万荷馆修复、局部场地调整、增设指示系统等。

  4、同步实施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4万元,其它费用8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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