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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21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12-07-09 公开日期:2012-07-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我市体育运动服务硬件设施,增强体育事业综合服务功能,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常州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体育运动服务硬件设施,增强体育事业综合服务功能,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常州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地块位于新北区,龙锦路南侧、天目山路西侧。总用地面积14427.8平方米。

  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56800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4596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754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79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11134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和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93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802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0417万元,其他费用1017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2012年6月8日审定的《常州体育运动服务综合楼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常国土[2008]出字第050号)、2012年6月7日签署的该宗地块的补充协议,市环保局2012年6月28日出具的环评批复,市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意见”(常发改[2012]209号)等。

  六、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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