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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装备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19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12-06-25 公开日期:2012-06-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装备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武进区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装备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1015.53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16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41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端墙等工序组焊采用半自动MIG、TIG焊技术,底架、侧墙、车顶、车体等工序焊接采用机械手MIG自动焊接技术,荧光探伤采用先进的进口设备,城轨车辆零部件的加工工序采用数控转塔冲、三维激光切割机、仪表数控车床等新型设备,部分零部件采用铝合金超塑成形工艺和精密挤压技术工艺等。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表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强化节能管理,避免能源浪费。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装备扩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评审意见》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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