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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2012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08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德〔2012〕2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6-11 公开日期:2012-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2012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的对象、内容、材料报送、奖项设置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常州市2012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工作的通知
常教德〔2012〕23号

常教德〔2012〕23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项目学校:
  为进一步总结各区、各校推进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经验成果,提升我市公民教育实施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2012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高中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学校(各校择优报送,数量不限)。
  二、评比内容
  1.文件夹。文件夹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己制作,其中的资料必须是学生获得的第一手真实资料。文件夹由四部分内容组成:
  (1)问题解释(问题须涉及公共政策,主题不限);
  (2)现有政策(介绍目前已有的法律法规并分析其优缺点);
  (3)建议性政策(学生自己提出的建议性政策);
  (4)我们的行动(让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回应的举措)。
  2.听证会录像。光盘所反映的内容应是一项课题模拟听政会的全过程,时间总长为40分钟。课题中共应包括4个小组,每个小组由4人组成。每个小组汇报和回答问题的时间为10分钟,其中,小组发言为4分钟(每个小组成员讲述1分钟),听证官提问及学生回答共为6分钟。
  三、材料报送
  1.请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项目学校负责人填写《2011——2012学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汇总表》(附件1),将电子稿于2012年6月25日前发送至市教研室。
  2.参加评比材料:  
  每一课题报送材料:文件夹、听证会光盘。各辖市、区项目学校的材料请报送至辖市、区教研室相关教研员或负责部门。(金坛市:李晓芳老师;溧阳市:张璧君老师;武进区:张新东老师;天宁区:陶建平主任;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新北区:赵国琴老师;戚墅堰区:杨峰权老师)
  请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项目学校负责人填写好本区《2012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稿发送至市教研室。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5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联系人:戴慧老师,电话:86696829,邮箱:czdaihui@163.com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按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部分获奖课题将参加市级和省级展示观摩活动。
  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评比活动顺利高效开展。
  附件:                                         
  1.《2011—2012学年常州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汇总表》
  2.《2012年常州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99+常教德〔2012〕2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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