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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活动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12〕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12-06-04 公开日期:2012-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活动的主题、参加对象、活动流程、活动时间、组织机构、工作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活动的指导意见

常教体〔2012〕8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体育局(文广新体育局),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丰富青少年的业余体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活动。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运动,健康第一。
  二、参加对象
  凡思想品德好,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有常州市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参加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赛活动。
  在外市就读的学生,需持当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证明,以及身体健康者医院检查证明,方可参加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赛活动。
  三、活动流程
  (一)项目确认
  1.分组: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小学男女组。
  2.项目自定,分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项目应为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应具备以下特点:
  (1)健身性。该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长期锻炼能促进身体健康发展。
  (2)普及性。适合在相应年龄阶段广泛开展,有合理的活动方法或竞赛办法。
  (3)安全性。参与该项活动不存在运动安全问题。
  (4)创新性。能激发学生的参与运动的热情,活动本身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项目申报
  1.填写《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联系人:华汉林,联系电话:85681360,电子邮箱:848805268@qq.com
  申报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1)“校园体育吉尼斯”项目纪录;(2)纪录创设该项目的过程性资料(视频、图片等);(3)“开心团队”(申报人及其同伴)开展该项活动的过程性资料(可以再现事实过程,表现手法和形式不限);(4)学校开展“校园体育吉尼斯”活动的工作总结。
  (三)项目发布
  工作小组将各校申报的文字和视频资料在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专题网站上发布,接受全市学生的挑战。根据网络点击率和挑战者的数量,确立现场挑战赛,同时将相应的竞赛规程在活动专题网站和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
  (四)现场挑战
  1.根据挑战项目确定现场挑战赛时间,鼓励学生到现场表演助兴或加油鼓劲。
  2.申报者与挑战者同场竞技,胜利者为该项目“校园体育吉尼斯”擂主。
  3.网上点击率较高,但经过一个周期(6个月)的发布无人应战的项目(需要特殊场地延后比赛的项目除外),其申报人即确认为该项目“校园体育吉尼斯”擂主。
  (五)表彰奖励
  1.每项目擂主成绩将载入常州市中小学“挑战吉尼斯”纪录榜,颁发项目证书,同时,对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奖,并在专题网站和官方微博上发布。
  2.获得“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赛总冠军,将按获得大市体育竞赛单项和集体冠军记录成绩。
  3.评选优秀“开心团队”并予以奖励,在专题网站和官方微博上发布。
  4.市教育局、体育局每年将对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情况进行评比、通报和奖励。
  四、活动时间
  (一)各学校活动贯穿全年。
  (二)不定期设立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赛分场比赛。
  (三)2012年设立两场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赛总决赛,分别为:7月份常州市阳光体育夏令营开营期间和12月份常州市冬季阳光体育比赛期间。
  (四)从2013年起设立三场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挑战活动总决赛,分别为:5月份常州市育苗杯运动会期间,7月份常州市阳光体育夏令营开营期间,12月份常州市冬季阳光体育比赛期间。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丁伟明
  副组长:常仁飞、李晓华
  成  员:严维铭、马锁福、戚宝华、胡红、甘亦农、姚水虎、芮火才、张世善、卞优文、任洁、胡金芳、金辉、吴斌斌、汤煜、杨尧中
  (二)工作小组
  组  长:甘亦农
  副组长:吴斌斌、汤煜、杨尧中
  成  员:王渺一、周颂恩、徐文博、华汉林、王为民、张旭明、臧亚东、顾建伟、朱胜群、李长志、郜立青、徐阿林、刘曼、王国元、邵筱英、陈宝生、董彩凤、任雄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此项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努力提高阳光体育校本化实施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丰富青少年的业余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作为展示中小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才能的重要舞台。
  (二)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搞好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根据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要选择优秀项目认真训练,积极组织申报挑战赛。密切关注官网的项目发布,选择优秀项目不断充实和优化本校活动内容,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锻炼,参与现场挑战申报。积极开展“校园体育吉尼斯”教育科研活动。
  (三)各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将开展此项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有明确的工作思路、方案和措施。要将此项工作与体育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有机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机结合,与体育大课间、体育课外活动、学校体育节等有机整合,动员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
  (四)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在师资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适度倾斜,确保本校活动有序、安全,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项目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七、本活动解释权归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工作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项目申报表
        2.常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推荐项目                

                                                       二 ○ 一 二 年 六 月 四 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97+常教体〔2012〕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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