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的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房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墅堰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在全市开展创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活动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狠抓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突出隐患整治,注重创建文明工地。经过申报,组织现场考核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通江南路东侧10号地块1#、2#、3#商办楼等122个建筑项目为2012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现予公布。
附件:2012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建筑工程文明工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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