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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2-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2〕14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2-07-12 公开日期:2012-07-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76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位于前黄镇的武进区前黄人民医院组织将常州市力康医药公司送来的两车药品卸药,由两名医院工作人员和两名装卸工负责装卸,突然,药库房发生局部坍塌,将3人埋在废墟中,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当前,正值高温、台风、汛期等复杂天气多发时节,又是建筑施工高峰期,为避免发生类似事故,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根据市安委会要求,立即开展建筑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质量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体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四)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五)违法建设工程的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自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我局将组成检查组,结合全市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对辖市区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本次检查到7月底结束。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建筑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将措施落实到工程项目。

  (三)加强重点环节的排查治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自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为了解掌握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81日前,将本地区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我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通知

  抄报: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史志军副市长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2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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