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公交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结合省厅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要求,现将制定的《常州市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序时进度,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并按时做好活动总结,于2012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运管处。联系人:陈伟平、李斌,电话:0519-85578643、85578611。
附件:常州市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方案。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公交活动方案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常州市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方案
为积极响应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提高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现决定围绕“公交优先、公交优秀”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努力开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先导、政策引导、试点先行,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转型发展,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发展与城市交通的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二、活动目标
按照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公交准点率得到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的总要求,围绕省厅提出的2012年常州市城市公交分担率达26.2%的发展目标,全力促成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品质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具体目标为:
——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须达到26.2%以上,公交线网密度进一步增加,新辟公交线路6条,优化调整10条,新增公交车100辆,更新公交车200辆。
——城市公共汽车准点率达到90%以上,早晚通勤高峰时段平均满载率在90%以内。公交有责投诉率同比明显下降。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改善,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比例明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打造1个省级服务品牌、1个省级文明线路、1名省级服务标兵。公交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交枢纽、公交停车场、公交站台、候车亭等配套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年内建成启用公交调度指挥中心,开工建设礼河公交综合枢纽,延伸BRT二号线到公交调度指挥中心综合枢纽,初步建成公交智能调度系统、ERP管理系统和乘客服务系统,充分发挥手机在智能公交中的作用,建成具有常州公交特色的手机查询系统。IC卡安装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测调度能力明显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对涉及武进、新北的50条镇村公交线路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优化调整;武进年内实现公交全覆盖。开通3条毗邻地区公交线路。
——联合公安部门出台《常州市城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出台《常州市城市公共汽车行业服务规范》,并通过对常州公交客流盲点的统计调查,形成《常州公交客流盲点调查报告》,为测算公交客流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市级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阶段(1月-5月)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的相关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定和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深入贯彻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力争在法规建设、政策扶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市局将启动市级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工作。
(2)加快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相关规划。规划应坚持公交优先发展主题,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应包含详尽系统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设施、用地、运营、管理、信息化及保障政策等内容;应明确不同类型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线网分布及设施配置、场站规模和空间布局形态,强化换乘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客运线网的衔接、融合和提升。
(3)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加大对“公交优先发展实施年”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营造进一步贯彻落实公交发展战略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有序推进阶段(6月-9月)
(1)各单位要围绕国家和省组织召开的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2013-2015年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行动计划,明确公交优先发展思路、具体目标、实施计划及责任分工,公交扶持政策、用地和资金保障机制等内容。
(2)各单位要组织排查城市建成区未通达公交的区域和未通达原因,明确具体举措和通车时限,制定通车方案,2012年底实现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各地排查情况和通车方案于7月底前报时运管处。
(3)立足城乡一体化、区域交通一体化,认真开展城市客运换乘体系发展规划研究,努力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方便老百姓出行。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方案并组织开通经济往来密切的毗邻地区公交线路。
(4)市局将提请市政府建立市级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尤其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路权优先政策落实,合理增设公交专用道和信号优先路口,逐步形成公交专用道网络,减少路面拥堵时间,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和准点率。
(5)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交运[201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三部局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城市公交运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监督。
(6)深化行业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梳理行业先进典型,积极参与省城市客运行业三个“十佳”评比活动。结合全国“无车日”评比活动,开展“城市公交走进社区”服务周活动,贴近基层倾听意见,集中民意和民智,加快城市公交发展,提高服务品质,充分展示行业良好形象。积极争创全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7)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调度及监控中心,提升行业监管能力、信息服务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积极推广电子候车站亭建设,创新公交信息服务和查询方式,努力为公众提供可靠的出行服务信息。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加强落实阶段(10月-12月)
(1)各单位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要求,加快公交运力投放和车辆更新,实施公交线路新辟和优化调整。
(2)各单位要结合“十二五”城市公交发展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发展举措和政策建议,通过公文形式书面报送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协调和争取财政、公安、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抓好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落实及具体实施工作。
2、各单位要针对“公交优先”发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定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的工作制度,力争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一系列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制度、标准,研究出台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长效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快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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